無業男涉姦女同志 事主以為女性才用女同論壇 認有交流情慾訊息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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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涉強姦女同志案續審,女事主X今午(27日)透過視象系統作供,她稱她結識被告的女同志論壇,她以為只有女性才會使用,故一直認為被告是女性,亦因為對方年紀較大,故稱呼對方為「姐姐」。庭上透露,女事主與被告相識後,在二人交流的訊息中,有不少情慾對話,被告亦提及玩過的性虐(SM)遊戲,更稱:「綁住你玩」、「打你patpat(臀部)」等,甚至提及會「插」她,她也以為被告意指「手指」,至案發後才知道被告是男性身體

女事主稱現已改變性取向

事主X今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透露案發時為女同志,現時已改變性取向。她指,被告在案發前透過女同志論壇「Butterfly」的應用程式與她聯絡,用戶名為「Jan」。

兩人之後以WhatsApp和Telegram兩個應用程式聯絡,期間兩人談及性虐待。X曾問被告:「你玩開乜嘢?」被告提及「矇眼綁」、「滴蠟」等,X回應:「全部都想試。」

女事主X指被告曾子豪(前)曾在訊息中提及他玩過的性虐方式。(朱棨新攝)

以為只有女性才會用該女同論壇

X又指, 以她所知被告年紀較她大,因此稱呼對方為「姐姐」。控方庭她為何不叫被告做「哥哥」,X稱只有女性才會使用該女同論壇,故一直以為被告是女性,至案發後離開酒店,才得知被告是一個男性身體。

主控官在庭上亦讀出被告與X的訊息對話,兩人談及單身的時間,X稱她仍在求學。被告又謂:「綁住你玩」、「打你patpat(臀部)」、「好想我插你?」、「插足你一日」和「插到你天光」等。X庭上解釋,被告稱「好想我插你?」以她理解是被告用手指插她私處。X當時亦有回覆:「係呀。」

X向被告透露曾與女性一夜情

此外,X問被告「你想我點叫你?」被告回應:「主人。」X其後便以「主人」稱呼被告。X又提及她曾試過一夜情,對象都是女性。被告卻稱不喜歡一夜情,並謂:「一次就完,唔好玩。」X回應:「可能變SP(性伴侶)呢」。

此外,她和被告亦在訊息中,各自傳送性玩具的照片。如X向被告表示:「I have a vibrator(我有一個震動器)。」並傳送照片。

被告曾子豪,30歲,被控1項強姦和1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一酒店房間內,強姦和非禮女事主X。X於案發時約20多歲。

案件編號:HCCC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