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中原地產高級分行經理 涉收下屬5萬元回佣助促成物業交易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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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8日)落案起訴中原地產一名高級分行經理,控告她涉嫌從一名下屬收受賄款5萬元,以協助對方一宗西貢私人住宅交易。女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周四(3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45歲被告楊嘉麗,案發時是中原地產西貢一間分行的高級分行經理,負責管理該分行的整體運作及監督一組地產代理。廉署表示,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有關地產代理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19年9月18日,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一名屬下地產代理接受5萬元,作為在一宗西貢私人住宅物業買賣中,協助該名下屬的誘因或報酬。

廉署調查顯示,中原地產於同日就上述物業交易向該名屬下地產代理支付銷售佣金逾12萬元,並向被告支付主管佣金逾4萬元。

中原地產禁止分行經理就任何物業交易,因向屬下地產代理提供協助而索取及接受利益。中原地產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