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5人被指拒向國安處提交資料案 兩常委高院申保釋被拒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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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5名常委涉拒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被控《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細則》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早前提堂,5名被告均需還柙。其中兩名被告梁錦威和陳多偉,今(29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遭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拒絕,並會稍後下判辭解釋理由。梁錦威被帶離法庭時,向旁聽人士謂:「唔洗擔心我地」

案中5名被告,分別為鄒幸彤(36歲、大律師)、梁錦威(36歲、葵青區議會主席)、鄧岳君(53歲、無業)、陳多偉(57歲、貨車司機)和徐漢光(72歲、退休人士)。今只有梁錦威及陳多偉申請保釋。

五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指5人於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 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他們否認控罪,案件押至 10 月 21 日作預審。

案件編號:HCCP 5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