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必泰疫苗|12至17歲人士只須打一針 即被視為完成接種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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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兩個科學委員會早前指,由於青少年接種復必泰疫苗後時有心肌炎的情況發生,建議12至17歲市民只需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顧問專家委員會」今天(30日)開會後表示,認同科學委員會的建議,並建議政府考慮為12至17歲人士接種第二劑復必泰疫苗的成效進行相關的科學性研究。
而政府就公布,因應委員會的建議,由即日起,12至17歲人士如在最少14天前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可獲視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並符合第599F章有關社交距離措施的相關規定。據第599F章,若干人士(例如以D類運作模式運作的餐飲處所員工,以及16歲或以上的郵輪顧客)必須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方可在相關處所工作或進入相關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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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專家委員會今天就認可新冠疫苗的持續效益及風險評估舉行會議,會議由召集人劉澤星教授主持。委員會今日評估兩款認可疫苗(科興疫苗及BioNTech疫苗)的持續效益及風險平衡,在檢視所有和復必泰疫苗及科興疫苗相關的最新臨牀及安全數據(包括申請認可者提交的安全報告)後,顧問專家委員會認為現時並沒有發現其他新的重要安全信號,但需要持續監察。

委員會亦確認,進口的復必泰及科興疫苗的質素亦已通過認證和合適的質素控制測試。總括而言,顧問專家委員會仍然認為兩款疫苗的效益均大於風險,並沒有需要建議更改該兩款疫苗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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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專家委員會在檢視目前本地新冠肺炎的疫情及比較12至17歲人士接種第二劑復必泰疫苗的風險及裨益後,認同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和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聯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於9月15日就有關新冠疫苗接種的更新建議,即在衡量目前本地疫情下的風險及裨益後,建議12至17歲人士現時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

另外,顧問專家委員會認為,在現行復必泰疫苗的使用條件下,政府須持續留意國際及本地的疫情形勢及疫苗的相關臨牀數據,並建議政府考慮為12至17歲人士接種第二劑復必泰疫苗的成效進行相關的科學性研究。

顧問專家委員會將向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有關意見,並於稍後上載相關資訊至食物及衞生局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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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亦發稿指,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顧問專家委員會」的建議,由即日起,在最少14天前接種一劑復星醫藥╱德國藥廠的復必泰疫苗的12至17歲人士可獲視為已符合《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下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規定。

根據第599F章,若干人士(例如以D類運作模式運作的餐飲處所員工,以及16歲或以上的郵輪顧客)必須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方可在相關處所工作或進入相關處所。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會持續留意國際及本地的疫情形勢,並參考專家建議,完善「疫苗氣泡」下的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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