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消委會接逾300宗投訴 涉最低消費、重複扣數、優惠限時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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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消費券/政府電子消費券/八達通/AlipayHK/Wechat pay/拍住賞/Tap & Go】政府自8月起先後發放兩期電子消費券,消委會指,截至10月初共接獲超過300宗與消費券有關的投訴個案,最多與電子支付平台服務有關。
消委會接獲的投訴個案中,亦包括有商戶推出的消費券優惠二維碼,設有10分鐘使用時限,亦有餐廳重複扣數,以及使用消費券不合理設最低消費等。

消委會指,截至10月初共接獲超過300宗與消費券有關的投訴個案,當中就電子支付平台服務的投訴佔4成,其次為餐飲食肆消費及購買電器產品。(資料圖片)

消委會指,截至10月初共接獲超過379宗與消費券有關的投訴個案,當中就電子支付平台服務的投訴佔4成,其次為餐飲食肆消費及購買電器產品。消委會綜合投訴列出4宗投訴個案。

消委會指,有市民使用「消費100元減15元」的消費券優惠時,職員多次未能讀取二維碼後,由於二維碼設有10分鐘時限,最終未能使用。經消委會了解後,售賣家庭用品的涉事公司指當日收銀系統運作有問題,而電子支付平台則回覆指或因手機屏幕太暗或屏幕反光所致,提醒消費者可嘗試調校手機屏幕亮度。

餐廳重複扣數 近一個月才獲退款

有市民於8月1日於餐廳午膳結帳時以消費券付款,當時見到電子支付程式已扣減691元,不過餐廳職員指未能列印收據代表未有扣數,要求再次付款。職員當時聲稱若有重複收費,相關電子支付平台會跟進。

不過該名市民其後發現被重複扣數,多次追問電子支付平台及涉事餐廳時,電子支付平台指未收到餐廳的明確回覆,而餐廳則推說電子支付平台未有聯絡他們,投訴人認為兩者互相推搪,並向消委會投訴,經介入後投訴人最後於8月23日獲得退款。

酒樓設最低消費100元

此外,亦有市民於8月初在酒樓飲早茶後希望以消費券支付42元,但被職員拒絕,指消費券設有最低消費100元。其後酒樓經理解釋收銀處已張貼告示,指無論使用哪一種電子支付工 具,最低消費金額一律為100元。

投訴人其後向消委會查詢,消委會提醒酒樓改善,並將個案轉交相關電子支付平台,該平台回覆經調查後,未發現再出現相關情況。有投訴人亦指,使用消費券購買會員積分,並用積分選購產品後,商戶因缺貨退款時只退回部份款項,以消費券購買的積分則不能退回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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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子平台要求商戶及消費者自行協商退款安排

消委會指,商戶應只收取貨品或服務價格的實際費用,不應收額外手續費或設最低消費。消委會引述4間平台公司表示,接獲投訴會進行調查,若發現事件屬實,有機會終止與有關商戶合作。至於退款安排,有3間電子支付平台表示有關款項會直接退回消費券戶口,而另有1間平台則指因運作模式不同,退款安排會由商戶及消費者協商決定。

▼10.1消費券第二期派發 新城市廣場有不少市民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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