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法例未生效業主已加租兩成 租戶:兩年後都保障唔到我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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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20日)恢復討論劏房租務管制條例,有關注劏房團體批評,條例存在七大漏洞,包括有至少20%業主在實施前的空窗期加租,加幅最高達20%,甚至有劏房戶慘遭迫遷,而近月才簽訂租約,或與業主「同住」的劏房户更不受條例保障,令新法案形同虛設,反駁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日前指,業主趁條例生效前加租的情況不普遍的說法,認為對方根本無掌握實際數據。
有觀塘居住的劏房户表示,接獲業主通知加租10%至5,500元,她還價未果更遭迫遷,惟區內租金已大幅飆升,現時無奈攜同子女搬到租金貴1,000元的單位:「真係好痛苦。」最近才遷至新居的她,租約不受條例保障,擔心日後會再遭大幅加租:「兩年之後都唔知係咩世界,兩年之後你保障唔到我,要住貴啲嘅話,跳樓都得喇!」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劏房租管條例存在7大漏洞,包括於明年1月實施前將有數月「空窗期」、並不設起始租金。(林穎嫺攝)

觀塘街坊張女士在僅約80呎的舊居住了一年多後,近月接獲業主通知,稱要在劏房租管條例生效前加租500元,至5,500元,加幅達10%。她與業主還價後不果,最終被對方以安裝防火門為由迫遷,她在區內尋覓多日,仍無法找到月租5,000多元的單位,只能將預算增至6,000元,才能找到現時的居所,「我出去搵屋,真係冇乜單位係平㗎,嘩!全部都好貴,同埋好多地方都係要爬樓梯,周邊環境好污糟嗰啲。」她形容「好似愈住愈貴咁啊」,慨嘆「好痛苦」。

憂業主再加租:要再住貴啲,跳樓都得喇

她又透露,許多朋友均收到通知要加租,業主更強硬地表示「加就加,唔加就你自己搬啦!」而她在條例生效前已被迫遷,簽訂的租約並不受條例所規範,她對此感到擔憂:「兩年之後都唔知係咩世界,兩年之後你保障唔到我,要再住貴啲嘅話,我跳樓都得喇。」她希望政府能一同監管新、舊租約。

租戶與業主同住 條例不規管:違反咗保障基層家庭初衷

另外,在新界西居住的郭女士則指,其舊居的廁所屢傳臭味,多次聯絡業主維修卻未獲答允,她擔心疫情肆虐下,子女會因而染疫,遂決定另覓新的「瓦遮頭」,在地產經紀遊說下,以約5,000元租住業主的房間,與業主同一屋簷下。惟她及後才發現,與業主「同住」的劏房並不受條例保障,批評「我覺得係違反咗保障基層家庭嘅初衷,要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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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無要求業主負責維修 租戶批漠視危險

而在葵涌約100平方呎劏房居住、年屆七旬的彭女士亦透露,其單位的天花早前突然剝落,「我執嘅石頭足足係一籮嘅」,當時天花石屎已剝落到露出鋼根、水泥,「道牆我而家都驚冧,用膠紙痴住。」惟她擔心屢次要求業主維修會慘遭迫遷,只能默默忍受、終日擔驚受怕。她批評,現時條例無明確要求業主維修單位,「(劏房普遍)樓齡幾十年,有少少危險性喺度,到啲嘢跌落嚟跌死我,屋主係嚟整屋都冇意思喇」。

她又不滿劏房租管條例僅規限加租上限至10%,「你哋有冇加人工加10%呢?呢解你可以畀個權佢可以加租加到10%呢?」她直斥,條例是「幫倒忙,唔係幫我哋嘅忙」,希望政府體諒吓,將加租幅度能與通漲掛勾。惟她認為政府並不會聆聽基層的苦況,舉例指政府無信守諾言,令輪候公屋的基層遲遲未能上樓,「3年又3年,我唔知信佢乜嘢好,我真係對佢哋冇乜信心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