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查冊|公司註冊處、土地註冊處下月起 查冊須登記姓名身份證

撰文:李穎霖 勞顯亮
出版:更新:

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今日(25日)突然公布,再收緊查冊安排。11月1日起,查冊必須申報查冊者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土地註冊處更列明,機構查冊須提供獲授權的職員辨識身份資料,使用者亦須確認無意及不會在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情況下使用透過查冊獲取的個人資料。
《香港01》記者,以查冊系統登記用戶身份,向兩個部門查詢,為何公司查冊行為需要登記員工身份證,職員均稱無法回應。

專頁:收緊查冊|蔡玉玲查車牌被指虛假陳述罪成 政府欲限公司註冊查冊

收緊查冊|機構查冊變相員工上身 記協主席籲勿設法律陷阱

公司註冊處今日(周一)突公布,公眾由11月起須以實名查冊,提交身份證明文件編號。(公司註冊處網頁)

公司註冊處周一(25日)於網頁公布「調整行政安排」,指由11月1日起,查冊人士須在查冊前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份識別資料,並按現行安排聲明查冊目的,以及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只能作聲明的用途。

土地註冊處同日亦公布查冊新安排,除以個人身份查冊外,以機構身份查冊亦必須提供獲授權職員的辨識身份資料。(土地註冊處網頁)

土地註冊處同日亦於網頁公布查冊新安排,要求查冊人士11月1日起,必須提供姓名和身份證明文件編號等辨識身份的資料,以機構身份進行查冊,亦須提供獲授權職員的辨識身份資料。

處方同時亦以電郵通知向已登記用戶,指查冊人士要確認無意及不會在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透過查冊獲取的土地紀錄内的個人資料,或將有關資料用於與查閱土地紀錄宗旨無關的目的,並確認明白其提供的個人資料可能會轉交予執法機關。處方在電郵中強調,查冊人士必須符合上述規定,其查冊要求才會被接納。

11月1日起,查冊須登記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公司賬戶仍要員工身份證號碼登記

《香港01》記者,以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網上查冊系統登記用戶身份,分別向兩個部門查詢,均獲回覆指,從下月開始,需填寫具體查冊員工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才能開始查冊步驟。

公司註冊處客戶服務熱線職員稱,此做法是為了確保查冊目的是合法用途。但記者追問,為何公司行為需要個人身份證登記,以及11月1日前,以公司賬號查冊,若有人作非法用途,公司註冊處或執法部門仍可調查,職員表示無法回應,亦坦言今日已收到多個公司用戶致電查詢,明白部份公司要重新安排內部員工使用查冊系統。

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查721元朗襲擊白衣人車牌,被指違反查冊用途而被捕。案件開審時新聞界聲援。(資料圖片 / 盧翊銘攝)

土地註冊處職員主動提蔡玉玲案 稱為保障查冊用戶

土地註冊處的職員稱,新做法是為保障查冊用戶,又主動提出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查車牌作採訪用途而被捕事件,稱「相信你都有看車輛查冊的新聞」。記者追問,為何公司行為,需要員工身份證登記,處方職員表示「答不到」。

機構查冊變相令員工上身,若傳媒要查冊,就要登記記者個人身份。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認為,政府多番收緊查冊安排,造成法律上的不確定性,變相是不鼓勵傳媒進行調查報道。他又指,除非不可再做調查報道,否則希望政府不要為傳媒設法律陷阱。(詳見另稿)

2019年後逐步收緊多項查冊

2019年反修例運動後,政府屢稱有人透過查閱公共登記冊,取得他人的個人資料,以進行「起底」,並先後收緊多項查冊安排。入境處2019年10月在無通知下,收緊「出生登記紀錄」及「香港結婚紀錄」 查冊安排,要求查冊人需得到當事人授權,或提供合理的查冊目的、用途供處方審批。

及後,前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製作721元朗襲擊事件的報道時作出車牌查冊,2020年11月被指控查冊時作虛假陳述,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兩罪,今年4月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合共罰款6千元,蔡已就定罪提出上訴。不過,運輸署今年3月仍收緊車牌查冊,通知以個人名義登記的車主,其車牌資料正被人或機構查閱。

今年6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推出「三部曲」收緊公司查冊安排,僅供公眾查閱公司董事的通訊地址和部分身分證號碼,只有公職人員、執業律師和會計師等七類「指明人士」可繼續提出查閱董事等人的受保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