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童低燒氣促入威院 出院翌日離世 死前兩個月曾打疫苗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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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多月來連番「谷針」,並宣布高危群組有需要打第三針。一名13歲女童8月曾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到10月10日因低燒及氣促到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室求診,當時女童維生指數正常獲准出院,惟翌日女童在家中失去意識,下午離世。不過院方一直未呈報事件,直至家屬質疑其做法,醫院才於昨日(3日)向衞生署呈報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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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年6月將復必泰疫苗的接種年齡,下調至12歲;不過到9月中時,衞生防護中心的專家委員會在歸納本地及海外數據後,發現青少年打針後出現心肌炎或心包炎比率,由起初的0.005%大升近兩倍至0.02%,而且八成個案集中在第二針後,於是建議跟隨挪威及英國,12至17歲青少年只打一針。

一名13歲女童,於8月20日完成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其後未有通報出現嚴重副作用。到10月10日早上,女童因為低燒及感到氣促,到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室求診,醫生在檢查下,女童維生指數正常,沒有發燒,新冠病毒檢測亦是陰性,最終女童獲處方藥物後出院。

事件發生約一個月,威院沒有主動呈報事件,直至女童家人質疑。(資料圖片)

不過到10月11日下午,女童於家中失去意識,被送到威院急症室。兒科及深切治療部醫生在急症室為女童會診及參與搶救,惟女童最終於下午4時03分離世。

威院:無證據支持女童離世與疫苗有關

事件發生後,威院一直未呈報至衞生署,院方解釋,考慮病人臨床情況、接種疫苗日期及離世時間後,認為並未有足夠證據,支持個案符合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準則。不過,由於女童家屬質疑有關做法,威院遂於11月3日向衞生署呈報個案,並已按程序將個案呈報死因裁判官,以確定死因。院方又稱,非常明白女童家人難過心情,向其致以深切慰問,並會提供一切可行支援。

衞生署:接種歷史超過 14 天死亡個案 醫護人員可不呈報

衞生署回覆表示,已接獲醫管局呈報上述個案,正按現行機制跟進有關個案。該署又指,除非有證據顯示與新冠疫苗接種有關,否則接種歷史超過 14 天的死亡個案,或有其他明顯死因的個案,均不符合疫苗異常事件的呈報準則,醫護人員可不呈報相關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