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頓前外籍主管稱遭種族歧視 被稱鬼佬開會不獲通知 索償20萬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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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頓建築(亞洲)的一名前外籍爆破工程主管,聲稱為禮頓工作時遭同事敵視,被稱呼作「鬼佬」之餘,又飽受排斥,常不獲邀出席會議,事後亦收不到會議記錄,他向上級投訴反遭解僱。他認為因其種族受到歧視,要求禮頓道歉及賠償20萬元的情感損失。案件今(8日)在區域法院開審,辯方在盤問主管透露指主管未有了解情況便作投訴,反指他不解責任,又透露他被解僱與其不會中文有關。

原告Haden Francis William入稟時在其申索書指出,他於2016年8月起受聘為禮頓的爆破主管。他在工作期間聽到同事以「鬼佬」稱呼他;另他又指他常不獲邀參與會議,或是會議往往在他放假時才開,他亦不獲提供會議記錄。他又發現同事會繞過他作決策。他有為這些事向上級投訴,但同月內便遭解僱。

原告供稱,他於2017年1月28日至2月18日休假後重返工作後,發現其上司指派其下屬召開了爆破組的內部會議,卻沒有通知他,他亦沒有收到會議的相關的電郵。原告指其作為爆破組的主管,下屬理應向其匯報。辯方則質疑原告當時正在休假,事情在期間亦得到處理,沒必要將相關電郵發給他。原告即回應稱,準備相關文件是其主要職責之一。

辯方續指原告作為部門主管,同意工作在其休假時必須繼續進行,指他並不清楚具體完成了什麼工作,至於他投訴沒有收到郵件,亦不能作出任何評價,質疑原告在不清楚具體情況下,亦沒有進一步了解事件,便直接向管理層作出投訴,指原告極不負責任。

案件編號:DCEO 1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