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要求特定群組員工必須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 明年4.30前完成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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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機場管理局今日(9日)宣布,所有特定群組機場員工,包括航空公司及地勤代理員工、貨運裝卸員等,必須接種第三劑疫苗。由於所有特定群組員工已按照機管局要求接種第二劑疫苗,故他們須於明年4月30日或之前接種第三劑。

機管局表示,由於政府及健康專家建議較高感染風險人士可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並建議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最少六個月,才接種第三劑疫苗。

機管局呼籲特定群組機場員工,盡快接種第三劑疫苗,包括處理高風險貨物、或無可避免地與抵港、轉機/過境旅客及機組人員有近距離接觸的員工,即在1.5米範圍內沒有隔板或屏障分隔兩者,例如航空公司及地勤代理員工、停機坪協調員、機艙航膳協調員、貨運裝卸員,以及機艙及洗手間清潔員等,以保障自己、旅客及其他機場員工。

有關員工早前已按照機管局要求接種第二劑疫苗,故他們須於2022年4月30日或之前接種第三劑疫苗。機管局及其承辦商的員工將於注射第三劑疫苗當天享有假期。機管局呼籲,機場同業向接種第三劑疫苗的員工提供假期及其他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