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出生8天亡 母稱院方未有解釋助產方法 若知用吸盤不會答應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年逾40歲孕婦在懷孕足月下到聯合醫院產子,期間院方用上真空吸盤助產,惟她誕下的女嬰卻在8天後死亡,死因庭今(15日)就女嬰的死作研訊。女嬰母作供時稱她曾要求剖腹產,惟院方未向她解釋助產方法,便用真空吸管術,又指女嬰出生後「唔多喊」,母親強調:「如果我知道咁嚴重都唔會答應用吸管啦。」接生醫生稱以當時情況,使用真空吸引術是對孕婦風險較低的做法,女嬰母親當時亦有口頭同意,而女嬰出世時亦有喊和郁動。

逝世的女嬰詹雪琳,女嬰母親在2016年1月28日入院,但至同月30日凌晨仍未能自然分娩,院方遂使用真空吸引術助產,女嬰於同日凌晨3時57分出生,之後被送往深切治療部,最終於2月6日早上10時14分死亡,出生僅8天逝世。醫管局在研訊中以有利害關係一方列席。

女嬰母親翁美容稱曾建議剖腹產子,但遭醫生拒絕。(劉安琪攝)

女嬰母懷孕時42歲

女嬰母親翁美容供稱,她於1995年從內地移居香港,2013年與丈夫詹維展結婚,婚後常居內地,丈夫曾服用由內地醫院處方用作調理身體的補品。直至2015年4月,42歲的翁確認懷孕,自7月起定期回港到聯合醫院覆診,胎兒一直發展健康。

翁稱不知醫生指幫助是用真空吸盤

翁在2016年1月28日因血壓高留院,醫生翌日指胎兒已足月建議催生,至同月30日凌晨,翁嘗試自然生產但不成功,向醫生要求開刀剖腹,惟醫生稱:「你仲有力講野,不如再試下,我幫助你。」翁稱當時不清楚「幫助」是指用真空吸盤,亦沒有人向其解釋情況,翁指:「如果我知道咁嚴重都唔會答應用吸管啦。」女嬰於第4次真空吸引術成功被吸出,翁要求看看女兒,當時女嬰「唔多喊」,醫生指其心跳不太正常,之後便抱走了女嬰。

女嬰出世即入深切治療部翌日需洗腎

翁被送到產後休息室,女嬰則被送到深切治療部(ICU),翁見女兒當時全身插滿喉,神智並不清醒。至2月4日,院方將女嬰轉至瑪嘉烈醫院洗腎,之後情況愈來愈差,同月6日離世。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質疑,翁既指院方沒向其解釋過什麼是直空吸引術,又明言感覺到吸引術使用了3至4次,為何當時「唔問點解」,翁稱:「因為我信佢」。

醫生指用吸盤風險較低

為翁接生的陳頌妍醫生供稱,她於2016年開始接受婦產專科培訓,案發時為聯合醫院的住院醫生。她指翁第二產程過長,翁要求開刀,陳則向其解釋真空吸引術及剖腹生產的風險,建議採用風險較低的真空吸引術,翁有作口頭同意。陳之後3度使用吸引術均未能吸出嬰兒,遂叫住院婦產專科醫生協助,及後第4次成功將嬰兒吸出,女嬰當時的新生兒評分屬正常。助產士隨即為女嬰進行護理及急救程序,並將其送往ICU。

女嬰出生時頭有水腫沒有外傷

陳續指,根據指引,若嬰兒的頭部在3次吸引術亦沒有下降跡象、吸盤曾掉落3次、或吸引過往長達20分鐘,真空吸引術便需停止,惟翁當時沒有這個情況。陳另指她在接生後到「救仔車」查看女嬰情況,女嬰當時「有喊、有郁動」,不用儀器輔助呼吸,頭部有水腫,但沒有明顯外傷,但這些觀察均沒有正式紀錄在案。

婦科醫生畢詠雯稱她在平衡了相關風險後,認為繼續使用真空吸引術為最安全及快捷的做法。(劉安琪攝)

助產士覺女嬰抖氣唔順

時任婦產科專科醫生畢詠雯則指,在翁三度使用吸真空吸引術仍未成功分娩後,她才被知會到場協助。畢指當時女嬰已在狂盤腔較低的位置,且有下降跡像,故她在平衡了相關風險後,認為繼續使用真空吸引術為最安全及快捷的做法。及至女嬰出生亦有哭喊聲,惟助產士覺得女嬰「抖氣唔順」,遂叫兒科醫生到場協助。

畢續指,真空吸引術的吸盤直徑為6厘米,需將其吸附在嬰兒的前腦囟及後腦囟中間,再以牽扯吸杯的力量,幫助胎頭能夠順利出來。畢稱不肯定陳落吸盤的位置是否準確,惟通常除非位置過於離譜,否則不會重新擺放吸盤位置,因重新擺放有機會令嬰兒頭部水腫。

案件編號:CCDI-261/2016(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