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塘港鐵站遭擲汽油彈 1被告認串謀意圖縱火 另3人不認罪受審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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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塘港鐵站入閘機前年曾遭人以汽油彈破壞,4名男子被指涉案被捕,其中一名男子,今(1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意圖縱火、無牌管有槍械共4罪,案情指他當日將兩瓶汽油放在閘機前,不久後有人行近將其點燃,引致起火。辯方求情指,被告已知其行為破壞了法紀,並有真誠悔意,並已還柙近兩年。法官將其案件押後至12月28日作進一步求情。

首被告曾裕生(26歲,送貨員),承認串謀意圖縱火、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等4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2日在香港串謀用火摧毀他人財產及藉此危害他人生命;他另被指同日在住所管有5個汽油彈、11瓶汽油、1包白毛巾、5枝鐵筆、3把錘子、1把摺刀、一把刀及一罐載有有害化學物質的噴霧器。

其餘3被告則否認控罪受審:黃漢偉(30歲,Party Room店東)、鄭偉森(33歲,自僱人士)及王錦發(40歲,地盤工人)則否認串謀意圖縱火罪受審。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有港鐵職員發現九龍塘站G1出入口閘機起火,職員立刻滅火及報警,被火燻黑的閘機的維修費是8.4萬。有乘客目擊一名黑衣男跑離火災現場。

有閉路電視拍到,曾在閘機前放下二瓶汽油,之後離開,及後另有男子走近並點燃了該兩瓶汽油。而事發前有閉路電視拍到,曾與點燃汽油彈的男子在公園會面。

曾被捕後,警方搜查他的住所,發現汽油彈、汽油等物品,其中一罐黑色噴霧中更發現可以引起灼燒感的有毒化學物質。

辯方求情指,曾被還押近兩年,已有真誠悔意,知道其行為破壞了法紀,望法庭考慮到其本性不壞、涉案的物品非在示威現場找到等因素,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DCCC55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