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測量師涉與夫騙房津 上訴庭指夫妻財政未必互公開 裁上訴得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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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女產業測量師被指申請房屋津貼時,隱暪在私人機構任職的丈夫,亦獲發同類津貼。女測量師因此在17年間,獲得逾488萬元房津。測量師和其丈夫被裁定欺詐罪成,分別被判入獄22和25個月。兩人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19日)頒發判辭,指於現今社會,夫妻在財政方面未必互相公開,測量師或不知道丈夫領取房津,裁定測量師上訴得直,但駁回其丈夫的上訴。

兩名上訴人分別為黃淑珍和陸棟才,案發時分別為房屋署產業測量師,和永安電腦系統有限公司的經理。黃早前陳詞指,原審法官只因兩名上訴人已婚年月較長等,推論黃必然知道陸領取房津,是缺乏基礎。

夫妻關係好也未必互相公開財政

上訴庭在判辭指,在當今社會,無論夫妻的關係多好,財政方面未必互相公開。本案中,陸知道公務員不能享有雙重福利,但又希望增加家庭收入,因此有可能未有如實向黃透露這收入的性質,原審法官未有解釋為何排除這個可能,因此裁定黃上訴得直。

陸知道雙重福利的定意

就陸棟才的上訴,上訴庭指控罪中所指的不誠實,是指陸涉案時在聲明書中表示他身為黃的丈夫,沒有從他的僱主收取任何購買物業或租用居所的資助或現金津貼,他是知道自己不符合作出聲明的條件。

上訴庭指,不符合條件是指,津貼構成政府定義的雙重福利。只要陸知道涉案津貼被政府視為雙重福利,他作出聲明就屬於不誠實。上訴庭認為案中有充分的證據,指陸是知道政府對雙重福利的定義,因此駁回其上訴。

案件編號:CACC1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