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宣揚港獨及洗黑錢 被判囚43月 官透露上周再收恐嚇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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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涉在社交平台宣揚港獨等,亦有在網上出售遊戲卡及印有港獨字眼衛衣以宣傳其理念,更常在社交專頁帖文附上paypal帳戶連結,收取觀眾資助,涉案的帳戶收取逾13.5萬元,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鍾早前承認分裂國家及洗黑錢兩罪,案件今(2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3個月。

法官陳廣池判刑後透露,上周再收到暴力恐嚇,直指行為或屬恐怖行為,又呼籲若該人被捕,不要戴頭盔,要做個「有種中國人」。

被告鍾翰林(19歲)承認一項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鍾原另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及另一項洗黑錢案,則准存在法庭檔案不作起訴。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承認宣揚港獨及洗黑錢罪,被判囚43月。(資料圖片)

陳官判刑指,被告在社交平台招攬成員及籌募經費,鼓催「用行動開創時代」,又擺街站展示殖民地時代旗幟,更在校園成立本土關注組宣揚港獨,而在此背景下,其在國安法生效後的行為便容易了解,被告的政治理念、目的昭然若揭。

陳官又提及被告的背景報告顯示,被告因為梁天琦的競選活動而參政,後來成立學生動源,被告認為他可透過社會運動達到政治理念,無意傷害他人。

只考慮國安法生效後的事項

陳官指,雖然控方列出被告在2016年至2020年的所有行為,但判刑時只會考慮《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事項,當中涉及6個事項:

1. 2016年成立學生動源,積極參與及管理平台

2. 委任「Yoshi HK」為學生動源專頁的編輯,雖聲稱專頁停止運作,但仍招募義工,而PayPal募捐仍未停止

3. 為創制獨立黨的一分子,以及為該組織專頁的管理員

4. 在學生動源專頁發表共同聲明「抗衡中國民族主義 建構香港民族主義」

5. 警方在其家中搜出港獨標語、單張

6. 首次被捕獲保釋後,仍在訪問中作政治陳述

國安法生效後以身試法

陳官指,被告於2016年被他人煽動參政,及後成為組織者,在國安法生效後更以身試法,積極策劃及宣傳。雖然辯方稱他沒有使用暴力,也沒有實際分裂國家的計劃,但條例闡明罪行不需要涉暴力元素。

被告若非被捕或繼續犯案

陳官直言,被告聲稱組織停止活動屬自欺欺人,以為行國際線就不會犯法,但PayPal仍收取資助,亦容許收取不同貨幣,方便他人注資,又認為被告若非再次被捕,大有可能繼續犯案,需要施以阻嚇刑罰,最終以4.5年作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被判監40個月,而洗黑錢罪則被判監18個月,兩罪共被判43個月監禁。

法官透露再收到暴力恐嚇

陳官判刑後,透露自己上周收到暴力恐嚇,指「人在做,天在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又稱全世界都會譴責恐嚇司法人員的行為,而且行為或構成國安法下的恐怖行為罪,斥行為可恥、可悲、可笑。

他解釋,可恥的是該人破壞香港引以為傲的司法制度,令99.9%的香港人受害,斷言該人不愛香港,又指他可笑是因為他看輕警方的刑偵能力,呼籲該人若被捕的話不要戴頭盔,做個「有種中國人」。

法官陳廣池在判刑後透露上周再收到暴力恐嚇,又稱若該人被捕,著他不要戴頭盔,要做「有種中國人」。(資料圖片)

網上呼籲資助組織開支及招募義工

案情指,鍾為學生動源的成員及召集人,多次在社交平台發布內容,包括勇武抗爭、香港獨立,亦有在網上直播發布分裂國家的表述,也在網上呼籲市民資助組織的日常開支,並提供PayPal帳戶收款,更招募義工加入。

出售印港獨字眼遊戲卡及衛衣

鍾亦不斷在Facebook宣傳出售「香港大事問答歷史遊戲卡牌」,每張卡牌背面都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字眼,亦宣傳自家設計並印有港獨字眼的衛衣。

促請美國制裁香港及中國官員

鍾更促請美國制裁香港及中國的官員,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後,多次呼籲學生上街示威,亦曾發表「臨時香港共和國國旗」的帖子,提供了上藍下白的旗幟圖樣。

國安法生效後,鍾仍透過同夥「Yoshi HK」發表分裂國安的表述及行為,最終在去年10月27日在美國領事館附近被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DCCC 2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