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校長段崇智向師生發公開信 新登記學生團體須簽聲明不違法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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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向中大學生發公開信,指大學希望與學生保持具建設性的對話和合作,包括探討不同方案以成立一個能充分代表不同學生、並讓各個學生群體都能廣泛參與的新學生組織。
而中大的網頁就列明,大學諮詢法律意見後,會明確要求中大學生會須按《社團條例》或《公司條例》註冊成為獨立團體。中大也建議各書院,如果書院學生會已經存在,各書院學生會理應獨立註冊。另外,中大亦指,新登記學生團體須簽署聲明,承諾該會性質及活動並不違反香港法例及大學和學生事務處的指引。而所有學生團體的活動必須遵守本港法律,以及大學的政策和程序。

香港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向中大學生發信,指會探討不同方案以成立一個能充分代表不同學生、並讓各個學生群體都能廣泛參與的新學生組織。 (資料圖片)

段崇智在信中表示,大學冀與同學們保持具建設性的對話和合作,包括探討不同方案以成立一個能充分代表不同學生、並讓各個學生群體都能廣泛參與的新學生組織。他稱,在多場正式討論會中,與學生代表商議了學生組織的過渡性安排,務求在新的學生會組織成立之前,為同學提供支援。

中大指,大學獲得的法律意見,明確要求中大學生會須按《社團條例》或《公司條例》註冊成為獨立團體。 (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中大網站在相關的「常見問題」一頁,其中一題問到大學會否協助重設學生會,中大指,如有新學生組織能夠繼承中大學生會服務同學以至社會的傳統,校方「樂見其成」,並希望新組織能充分代表不同學生,是具透明的組織架構,以及讓各個學生群體都能廣泛參與。

中大指,經諮詢法律意見後,清晰指出由於中大學生會由學生自發組成及管理,而非根據或直接按《香港中文大學條例》組成,所以需明確要求中大學生會須按《社團條例》或《公司條例》註冊成為獨立團體。

中大表示,在過渡期間將不會代中大學生會收取任何費用。 (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中大又稱,各書院學生會主要從屬於個別書院。大學並無向書院學生會直接提供建議,但已建議各書院,如果書院學生會已經存在,各書院學生會理應獨立註冊。大學沒有就此設置任何期限,並鼓勵學生直接與相關書院討論及查詢。

中大表示,在過渡期間將不會代中大學生會收取任何費用。書院學生會將維持與各自書院達成的現有做法。

中大稱新登記學生團體須簽署聲明承諾該會性質及活動並不違反香港法例及大學和學生事務處的指引。(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成立團體須聲明性質及活動不違法、校方規例

另一方面,中大稱新登記學生團體的名稱將為「香港中文大學xxx(學會)」,並須簽署聲明承諾該會性質及活動並不違反香港法例及大學和學生事務處的指引。而申請及接受學生事務處借出活動室/儲物櫃的學生組織須簽署聲明,向學生事務處確保所有在活動室/儲物櫃舉辦的活動或儲存的物品,均不會違反香港法例及大學和學生事務處的指引。

至於學會和屬會透過學生事務處於大學登記後,大學會否限制其活動,中大指出,大學尊重學生團體舉辦活動的權利,前提是所有學生團體的活動必須遵守本港法律,以及大學的政策和程序。大學給予學生事務處的唯一「指引」或「限制」,是確保學生不會在校園進行任何非法/違法的活動。

中大學生會會址。(資料圖片/余俊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