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欠薪特惠金上限明年必上調 勞工處處長預告:將顯著增加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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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下百業蕭條,破欠基金是失業打工仔最後保障,有消息指自1996年起已25年沒調整的破欠基金欠薪特惠款項明年有望調高。勞工處處長孫玉菡今(27日)在電視台訪問中不但透露期望明年完成修例,更預告破欠基金欠薪墊支上限會有「顯著增加」。
目前,有關上限為3.6萬元,勞工界正力爭至少調升至約8萬元水平,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下月將討論,再交勞顧會及立法會審議。不過,對於工友埋怨申請破欠基金既花財力又往往數個月才取得款項,孫玉菡表示申請破欠程序的法律框架不宜改變,否則易成「僱主錢罌」,被人濫用。

孫玉菡表示,破欠基金欠薪限額肯定會調整,委員會已開展工作研究調整幅度。他更預料,水平將有顯著增加,多個分項限額亦會提升,包括審視過去工資中位數及物價改變。

現時,僱員如遭無力償債的僱主拖欠工資、代通知金、遣散費及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可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4項特惠金的上限分別為36,000萬元、22,500元、遣散費首50,000元加餘額的50%及10,500元。

勞工團體力爭由3.6萬升至8萬

今次焦點,即欠薪特惠金上限,對上一次調整已是1996年,36,000萬元上限當年是以工資中位數、即9000元乘4個月計算。多個勞工組織均提出,目前工資中位數已近20000萬,因此力爭上限升至8萬元。

孫玉菡表示,破欠基金欠薪特惠金上限肯定會調整,委員會已開展工作研究調整幅度。(資料圖片)

遣散費特惠金上限是否調整仍需研究

欠薪特惠金上限有望大幅調升,但孫玉菡說,由於政府將取消強積金對沖,破欠基金遣散費的特惠款項要再研究有否需要上調。

申索法律框架不宜改變 孫玉菡:避免被濫用成僱主錢罌

對於勞工界批評基金申索時間過長,孫玉菡指由處方收齊文件,到批出款項一般只須約2星期,費時的是前段的法律程序,但有關程序不是勞工處可控制。他稱,相信委員會會審視是否有空間可以改動,但他認為法律框架是不宜改變,避免濫用成為「僱主錢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