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氣泡|食衞局2.24落實擴至食肆及處所 員工需兩月內打齊兩針

撰文:曾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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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4日)公布,將刊憲延續現行社交距離措施的有效期14天,由本周四(6日)起生效,直至1月19日為止。食物及衞生局公布,將於2月24日落實擴展「疫苗氣泡」,以預留足夠時間進行準備工作,包括讓市民有序接種疫苗。

新規例下,除進入處所的人士必須接種最少一劑疫苗外,所有處所員工都必須最少已接種一劑疫苗,並在八星期後必須完成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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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時599F章所規管的食肆及表列處所相關的社交距離措施,包括酒吧或酒館、浴室、派對房間、夜店或夜總會、卡拉OK場所、麻將天九耍樂處所及郵輪,處所員工必須完成接種疫苗,持醫生證明者則必須定期接受病毒檢測。但部份處所如遊戲機中心、健身中心、遊樂場所、美容院及按摩院等就未有規範員工必須打針。

另外,現時光顧D類餐飲處所的顧客,必須有三分之二人已接種疫苗,部份「疫苗氣泡」安排下營運的表列處所如酒吧或酒館、浴室、派對房間、夜店或夜總會、卡拉OK場所等都必須接種至少第一劑疫苗。

▼12.9 首天市民進入食肆需使用安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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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氣泡」將涵蓋健身中心、美容院等處所

在屆時的新安排下,「疫苗氣泡」的範圍將會擴大至所有受第599F章規管的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即意味往日後到遊戲機中心、健身中心、美容院及按摩院等處所時,市民都必須至少已接種第一劑疫苗。此外,「疫苗氣泡」亦會涵蓋學校和一些政府文康設施,如公共圖書館等。但若因年齡未符合接種疫苗資格以及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並持有相關醫生證明書的人士,則可獲豁免。

▼12.8最後一日堂食容許「填紙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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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所員工須接種最少一劑疫苗 八星期後打齊兩針

政府發言人指,按照目前計劃,當「疫苗氣泡」於2月24日,擴展至受第599F章規管的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以及其他文康設施時,員工都必須最少已接種一劑疫苗,而在八星期後必須完成接種了兩劑新冠疫苗。

發言人續指,考慮到業界需要作出準備,接種疫苗要求的具體安排,以及就學校和一些文康設施之適用對象等細節,政府將會與持份者商討後,再公布詳情。政府亦會研究適當的配套安排,以便利處所負責人執行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