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案 次房幼子曾指霍震寰有數十億 有些兄弟1億都無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遺產案今(17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代表二房和三房的大律師陳詞指,兩房一向低調行事,正如霍英東生前希望子女低調,做一個「平凡的人」。惟大律師亦透露,二房幼子霍文遜曾不滿家中「有啲人過得好好,有啲人有風險要捱苦」,指霍震寰或有30、40億,但「有人1億都無,得幾千萬,仲有幾十年捱,點過活呀?」

原告為長房的三子霍震宇、長女霍麗萍和次女霍麗娜,他們要求家族公司有榮有限公司,回購涉及南沙發展項目權益的股權。被告包括長房的長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以及相關的家族公司,包括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有榮有限公司及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等。

第二及第三房望事件可和解

代表二房和三房的大律師陳詞時指,兩房未有參與2012年的和解,對本案的情況原本所知不多,望事件可和解。

庭上透露霍英東遺產達113億元。(詳看下圖)

+5

霍英東望子女成專業平凡人

大律師讀出霍麗娜、霍震宇和霍震寰等人的供詞,他們形容父親霍英東傳統,掌控家中和公司事務,其中霍震寰指父親:「充滿權威...可說是一言堂」。大律師又指,第二第三房一向低調行事,正如霍英東生前所指:「我只希望子女慢慢趨於平淡...讀書叻....做一個專業人士,平凡的人。」

霍文遜曾言有些人只得幾千萬

惟他透露二房幼子霍文遜曾稱:「有啲人過得好好,有啲人有風險要捱苦....Ian哥(霍震寰)可能你自己有30、40億....兄弟1億都無,得幾千萬,仲有幾10年捱,點過活呀?」

指母親只住1千多平呎單位

霍文遜又指其母因行動不便,搬至北角一個1000多平方呎的單位。惟她每月寫欠單,問「Ian哥攞錢」,霍文遜認為此舉「好唔應該」。

大律師續指,根據2012年的和解協議,25億已分予霍家16名受益人,但部份資產尚未分配。

霍震霆因出席倫敦奧運未有參與大和解

代表霍震霆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霍震霆對原告的指控感失望,又指他是遭父親指派,致力負責體育項目的發展。他於2012年出席倫敦奧運,未有參與2012年的和解協議。 至於涉案爭議的回購權,霍震霆亦是於2011年11月時,才得知回購權限前已過。

與訟各方已完成開案陳詞,霍震宇將於明天作供。

案件編號:HCA92、274、27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