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去年接獲2264宗貪污投訴按年增18% 14名政府人員涉貪被控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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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公布2021年工作簡報,去年共接獲2,264宗貪污投訴,較前年增加18%,當中涉及政府決策局/部門的貪污投訴微升3%,有14名政府人員涉貪被控,而私營機構的貪污投訴亦上升31%。
就選舉投訴方面,廉署在去年的選委會選舉及立法會換屆選舉合共接獲60宗投訴。另外,去年有10人因選舉罪行而被檢控,18人因干犯選舉罪行被定罪。

廉政公署公布2021年工作簡報,去年共接獲2,264宗貪污投訴,較前年增加18%。(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去年2,264宗貪污投訴中,有1,738宗可追查,較前年增加19%。貪污投訴上升,主因是疫情緩和及經濟逐漸恢復下,涉私營機構的貪污投訴增加。有190人在106宗與選舉無關的案件中被檢控,以案件人數及宗數計的定罪率分別為71%及77%。

5名政府人員被警誡

政府及公共機構方面,去年涉及政府決策局/部門的貪污投訴有645宗,微升3%,有關公共機構的投訴有137宗,下跌15%;另有14名政府人員觸犯貪污及相關罪行而被檢控,及有5人被警誡。另外,廉署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同意,將65名政府人員轉介有關政府決策局/部門,以考慮作紀律處分及/或行政處理。

廉署去年接獲549宗與樓宇管理有關的投訴。(資料圖片)

私營機構貪污投訴有1,482宗升31%

私營機構方面,去年貪污投訴有1,482宗,上升31%,3個錄得最多投訴行業為樓宇管理(549宗)、建造業(174宗)和金融及保險業(142宗)。

廉署指出,由於去年上半年就建造業採取連串執法,打擊業內出現受賄以轉介工作的貪污罪行後,有更多遭敲詐的建築工人挺身舉報,故同類型的貪污投訴由前年14宗大幅增加至去年70宗;去年就業內向工人索取或接受賄款作為僱用或繼續聘用工人的不法行為共檢控了7人,當中5人被定罪。

廉署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接獲52宗選舉投訴。(羅君豪攝)

18人因干犯選舉罪行被定罪

選舉方面,去年舉行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及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分別有8宗及52宗的選舉投訴。去年有10人因選舉罪行而被檢控,18人因干犯選舉罪行,例如賄賂選民、沒有按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而被定罪,有2人因涉及在選舉中提供娛樂的罪行被法庭頒令簽保守行為, 191人因干犯輕微選舉罪行(大部分涉及選舉開支)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