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摸女友12歲孫女腰及臀 官信情節非虛構 裁兩非禮罪成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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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漢於去年在家中非禮其女友年僅12歲的孫女,包括摸臀及腰,事後被捕。他早前否認兩項猥褻侵犯罪受審,案件今(4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高麗盈指,雖然女童庭上的口供與社工的記錄有出入,但考慮她年紀尚小,不認為她有虛構情節,接納其為誠實可靠的證人,裁定被告兩罪成,押後至2月25日判刑,被告還押候判,以待索取事主的心理醫生報告。

55歲被告C.T.S被指於2021年2月23日,在黃大仙下邨寓所內兩度非禮案發時12歲的女童X。

跟女童上床借機摸腰

女童X錄取的會面口供指,案發當日下午約1時半,她回到外婆家與被告位於黃大仙下邨的寓所,不久後被告回來,當時只有他們2人。X在床上看電視時,被告跟她上床,後來改為平躺姿勢,並伸手摟她的腰約5至10分鐘,之後向下掃,以「打圈」形式,摸她的臀部約5分鐘。

辯方質疑女童口供不實

高官裁決指,辯方質疑女童X在作供時提及的部份細節,在社工方姑娘的紀錄上未有提及,包括遭摟腰等,惟高官認為二人當時只是在閒聊,方姑娘事後根據記憶撰寫,考慮到X年少,未能像在庭上引導下暢所欲言亦屬正常。

曾隱瞞與被告看色情片

另外,辯方指X曾因說謊而被責罰,又曾隱瞞與被告觀看色情片,高官認為雖然這些均是不誠實行為,但不認為女童會虛構情節。至於X事後離開外婆家後,明明可以去外公家中,最後仍截返去外婆家,高官認為X當時年紀尚小,想與母親商討事件屬正常。加上,她當時沒有帶外公家的鑰匙,翌日上學要用的書包等亦遺漏在外婆家,返回外婆家也屬合理,終接納X的供詞,裁定被告兩非禮罪均罪成。

案件編號:WKCC 423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