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長涉少年警訊會所內偷竊 包括偷同袍USB手指及書卷 4月審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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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長涉於2019年尾,在大埔區少年警訊會所內偷去兩支警察紀念品USB手指,及共值2400元的28張商務印書館書券,她事後被停職,並被控2項盜竊罪。女警長今(7日)在粉嶺法院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押後至4月25日開審,審期預計為3日,控方將傳召7名證人,辯方律師則表示會爭議警誡供詞,並有1名辯方證人。

被告陳惠嫻(47歲)被控兩項盜竊罪,指其於2019年12月21日,在香港新界馬會道上水圍大埔區少年警訊會所的閱讀室內,偷竊兩支刻有大埔區少年警訊字樣的警察紀念品USB手指,及8張50元商務印書館書券,上述物品為女警長陳詠璇的財產;並在會所的電腦室,偷竊屬於男子羅逸俊的20張100元商務印書館書券。

案件編號:FLCC13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