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示威10277人被捕 1158人被定罪 法院處理85宗國安法案件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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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2019年爆發反修例示威衝突,律政司提至今共10,277人被捕,當中18%即1,858人完成司法程序,1,465人承擔不同法律後果,包括1,158人被定罪。就《港區國安法》案件,截至2022年2月28日,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理而的案件共有85宗,75%的案件已結案。律政司亦指,警方並不是所有案件都會交予律政司,包括正在調查、暫毋須跟進或無足夠證據案件。

截至今年1月31日,警務處就「反修例」事件共拘捕 10,277人。(資料圖片 / 張浩維攝)

根據律政司呈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書面答覆,據警務處資料,截至今年1月31日,警務處就「反修例」事件共拘捕 10,277人,已經完成司法程序的 1,858人當中,有1,465人須承擔法律後果,當中包括1,158人被定罪、297人經法庭簽保守行為、6人經法庭發出「照顧或保護令」,以及 4人循民事程序被判「藐視法庭」罪成,另有 952人的司 程序仍在進行 中。

律政司:警方不是所有案件都會交予律政司

律政司指出,被定罪人士的刑罰包括罰款100至41,000元、賠償予受害人或受害機構120元至23萬元、緩刑12至24 個月、社會服務令60至240小時、感化令、勞教中心令、教導所令、更生中心令、監禁4日至12年等。

律政司強調,當律政司收到警方提交的案件後,會即時處理,包括提供法律意見和作出檢控決定。但警方並不是所有案件都會交予律政司,原因包括警方仍就案件進行調查;警方認為有關案件暫時不需要跟進;及警方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因此沒有將案件交予律政司。

《港區國安法》2020年6月實施,截至2022年2月28日,在各級法院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理85宗案件。(李澤彤攝)

逾八成反修例案件結案

以理工大學暴動案為例,事件在2019年11月18日發生,警方在翌日拘捕二百多人,律政司同日已向警方給予不少口頭意見,11月 20日該二百多人已被落案起訴。案件已排期審訊,最早的一宗審訊於今年3月開始,最遲的一宗審訊將於明年10月開始。

律政司又指出,截至今年2月28日,各級法院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理的「反修例」案件共 2,079宗,超過1,700宗或接近83%的案件已結案;而在裁判法院接獲的1,301宗案件中,約有1,200宗或接近94%的案件已結案。

就《港區國安法》案件,截至2022年2月28日,在各級法院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理而與國安法相關的案件共有85宗,刑事及民事案件分別佔70宗及15宗,當中64宗或接近75%的案件已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