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帆:覓地建屋繼續努力 可適當處理「告別劏房」目標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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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討論《財政預算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11日)表示,只要覓地建屋工作繼續努力,相信可適當處理「告別劏房」目標,又重申未來十年已覓得足夠土地,以興建約33萬個公營房屋單位,若過程順利,料可滿足正輪候公屋或居於不適切居所的住戶需要。

陳帆指,當疫情緩和後,若現有隔離設施若可改裝作過渡性房屋,政府會積極跟進。(資料圖片)

被問及政府會否制定「告別劏房」時間表,以及何時兌現「三年上樓」承諾等,陳帆表示,十年《長策》的公營房屋需求,已將不適切居所住戶的需求包涵在內,並重申未來十年已覓得足夠土地,以興建約33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如果土地供應及時,建造過程順利,房屋供應可以滿足正輪候公屋的居民需求。」他相信,只要覓地建屋工作繼續努力,可以適當處理「告別劏房」目標。

有過渡屋進度因地區諮詢、反對意見延長

此外,對於疫情過後,政府會否將隔離設施改建作過渡性房屋,陳帆回應指,現有隔離設施若可改裝作過渡性房屋,政府將會積極跟進,當疫情緩和後會嚴肅處理。他亦指,有個別過渡性房屋項目的進度,受地區諮詢或反對意見而有所延長。

「設計及建造」料可節省4個月

在公屋建設上,被問及可否由運房局統一進行,以省卻與發展局的協調時間,陳帆表示,建造公屋時或涉覓地或造地,以新發展區或較大的地塊為例,整塊土地的用途或不止得公營房屋,故認為由發展局統籌會更全面,並能覆蓋不同需要。不過,他稱若個別地塊只局限在公營房屋建設,工作便會由房委會統籌。

此外,房委會引入「設計及建造」採購模式,房屋署副署長梁健文初步估計可節省約4個月,又指若承建商可再縮短工期,會考慮在投標時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