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警員查販毒案涉揑造搜屋紀錄 遭廉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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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4日)落案起訴一名警長及三名警員,在2018年於屯門一項反危險藥物行動中,涉嫌就該宗販運毒品案刑事調查,揑造搜屋紀錄。廉署控告四名被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他們已獲准保釋,下周三(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今日(14日)落案起訴一名警長及三名警員,控告他們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涉嫌就一宗販運毒品案的刑事調查,揑造搜屋紀錄。(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今日落案起訴該四名警務人員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違反普通法。

被告分別為警長馮孝聰(45歲)、警員林耀然(38歲)、警員羅學鍵(32歲)及警員葉家豪(31歲),四名被告於案發時駐守屯門警區一個特別職務隊,主要負責調查區內涉及危險藥物、賣淫活動及非法賭博的罪案,他們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周三(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

圖中並非涉事警員。(資料圖片)

被捕人報稱遭搜屋 四警被指行為失當

根據被告的記事冊紀錄、證人供詞及調查報告,馮孝聰於2018年3月14日黃昏率領上述特別職務隊成員,在屯門展開一項反危險藥物行動,三名同案被告亦有參與。一名男子在行動中被捕,他身上有五包氯胺酮(K仔),而報稱其住所其後遭搜查。該名男子於2018年3月15日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

廉署指他們涉嫌於2018年3月15日至4月3日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上述販運毒品案調查期間,作出有關進行搜屋的虛假紀錄。

警方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