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禮佰敦會計師樓一前合伙人 涉挪用10萬元核數款項

撰文:孔繁栩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訴禮佰敦會計師事務所,一名註冊核數師樓前合伙人,涉嫌從公司偷竊核數服務款項合共10萬元。

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訴禮佰敦會計師事務所一名註冊核數師樓前合伙人,涉嫌從公司偷竊核數服務款項合共10萬元。(資料圖片)

被告鍾智亨(40歲),為禮佰敦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前董事兼股東,被控兩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他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4月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發時,禮佰敦會計師事務所是一間在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的核數師樓,被告及另一名合伙人為該核數師樓的董事兼股東,二人持有相同股份份額。兩名合伙人同為執業會計師,合資格以禮佰敦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義製備和簽署核數師報告。

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2月23日至8月31日期間,偷竊屬於禮佰敦會計師事務所兩筆共10萬元的款項。被告被指以禮佰敦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義,向一名客戶提交核數報告,並全數挪用相關核數服務款項。

禮佰敦會計師事務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