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欺詐案 前高層稱知黎曾借錢予公司 惟不知是否透過力高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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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涉欺詐案今(20日)續審,代表黎的律師盤問「污點證人」周達權時指,黎曾多番向蘋果印刷和相關公司提供資金,公司上市後,黎曾借2億給公司。周同意黎有向公司提供資金,但他不知該些借款是否經涉案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提供。

壹傳媒的前營運總裁周達權今接受辯方盤問。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狀陳政龍稱,黎智英於1999年透過出售旗下公司的部份資產予上市的百樂門印刷,換取百樂門的股份,黎從而成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當中不涉現金交易。至2001年,黎再把資產出售。陳指第二次出售資產前,蘋果印刷仍是由黎智英透過兩間公司持有,其中一間公司正是涉案的力高。

陳續指,根據年報,黎曾借2億予這上市公司以支持公司的業務。周表示不記得,但他指,黎有向蘋果印刷或蘋果日報提供資金,但他不知道黎是否經力高提供有關款項。

兩名被告: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60歲),同被控1項欺詐罪,黎另被控多1項欺詐罪,指他們於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間,違反1999年5月25日訂立的租契,或令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DCCC 34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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