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5.31第三階段要打三針 政府表明6.2起巡查各場所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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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將於下周二(31日)開始實施,政府會在「適應期」,即5月31日至6月2日凌晨零時後,到各場所視察,以掌握「疫苗通行證」適用的指明處所有否遵行規定,以及進入及身處指明處所人士,是否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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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醒,尚未符合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要求的市民應把握時間,在本月31日之前接種相應劑量的疫苗,其他合資格接種第三劑疫苗的市民亦應盡早接種,毋須等候至「疫苗通行證」6個月寬限期屆滿,以及早加強保護力。

▼疫苗通行證一覽▼

非康復人士

(一)非康復人士在接種第二劑疫苗之後的六個月內,可使用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

(二)非康復人士如接種第二劑疫苗已超出六個月,則需要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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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人士

(三)所有康復人士在康復後六個月內,可使用「康復紀錄二維碼」或帶有康復身分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

(四)康復人士如在感染前已接種第二或第三劑疫苗,無需額外接種疫苗,可在「康復紀錄二維碼」到期後使用帶有康復身分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

(五)康復人士如在感染前未曾接種或只接種一劑疫苗,需要在康復後六個月內接種多一劑(第一劑或第二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帶有康復身分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

(六)12至17歲的康復人士,如已接種第一劑復必泰疫苗,可繼續使用帶有康復身分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作為「疫苗通行證」。

政府發言人表示,接種疫苗對於預防感染者出現重症或死亡高度有效,推行「疫苗通行證」旨在提升疫苗接種率,鞏固防疫屏障,讓香港市民繼續有序回復正常生活,政府強烈呼籲仍未接種疫苗的市民盡早接種疫苗,特別是感染新冠病毒後死亡風險極高的長者、長期病患者及其他免疫力較弱人士,應為健康着想盡早接種疫苗,符合接種第三及第四劑疫苗資格的市民亦應盡早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