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申索上限冰封逾20年 羅致光:需「等埋」取消對沖方案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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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將連續審議多個涉及勞工權益修訂法案,當中包括提高多項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申索上限,其中欠薪申索上限將達8萬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5日)於網誌撰文指,欠薪及代通知金等部分特惠款項逾20年未見調整,原因與97年金融風暴及03年沙士導致本港多年經濟收縮,令破欠基金申請數目急增及財政出現虧損,社會鮮見調整呼聲;另因涉及司法覆核案件,且牽涉到若取消遣散費與強積金「對沖」,會對破欠基金支出有明顯影響,遂需待取消「對沖」的最終方案確定後才能進行。

將於月中向立法會提案 調高欠薪申索上限至8萬元

政府將於本月15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決議案,建議調高「破欠基金」各項特惠款項的申索上限包括欠薪項目由3.6萬元調升至8萬元;代通知金由2.25萬元調升至4.5萬元;遣散費由首5萬港元及餘額的一半,調升至首10萬港元及餘額的一半,上限則為24.5萬元;未放年假薪酬及或未放法定假日薪酬,由1.05萬港元調升至2.6萬港元。

羅致光又提到,經調整後的欠薪、代通知金及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特惠款項的上限,可以全數覆蓋申請款額的比率,將升至9成,遣散費特惠款項的全數覆蓋率則增至接近8成。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冀本周三順利三讀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

羅致光表示,盼本星期三(8日)立法會順利三讀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的修例,並在下星期三(15日)的會議上,通過動議修改特惠款項的上限,及後於本月17日,就調升各項特惠款項上限刊憲,並在同日生效。

羅致光解釋指,破欠基金特惠款項欠薪及代通知金的上限已有20多年沒有調整,主要因為97年金融風暴及03年沙士導致本港多年經濟收縮,令破欠基金申請數目急增及財政出現虧損,以97年後為例,破欠基金每年接獲超過一萬宗申請,加上03年受到「沙士」疫症的影響,接獲的申請數目更高達二萬二千多宗,遂沒有調整的基礎,亦因多年通縮,社會上鮮有聲音要求調整。

疫情下不少店舖結業。(資料圖片)

當局將開展破欠基金特惠款項水平檢討

他又指,另一原因則涉及一宗有關破欠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計算方法的司法覆核案件,以及其後取消強積金「對沖」討論的影響,政府採取一貫在財務上的謹慎態度,所以就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保障範圍的檢討,需待取消「對沖」的最終方案確定後才能進行。他特別提到,為爭取時間,當現屆政府就取消「對沖」的方案已有決定,並當草擬法案的工作接近尾聲時,當局隨即開展破欠基金特惠款項水平的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