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查Foodpanda、Deliveroo 要求餐廳獨家合作、最低價或違例

撰文: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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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兩年的疫情持續肆虐,市民減少外出用膳,加上「限聚令」下政府禁止晚市堂食,造就外賣平台堀起。繼Uber Eat宣布離開香港市場,本港只剩兩大外賣平台,分別為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競委會表示,正調查兩個平台有否向餐廳施加要求,而違反《競爭條例》,並邀請飲食業界提供資料。
競委會指出,如平台要求與餐廳獨家合作、在該平台提供最低價格,及要餐廳同時採用外賣自取或其他服務等,都有可能削弱競爭,並妨礙新晉或規模較小的網上外賣平台進入市場或擴展業務。

競委會提出3項外賣平台可能對餐廳施加的要求,或有機會違反《競爭條例》。競委會指出,若平台要求餐廳獨家合作,或透過訂立協議條款或細則,誘使餐廳獨家合作,會阻礙這些餐廳與其他平台合作的機會。

競委會續指,要求餐廳在該平台上提供餐點價格,或要等同甚至低於餐廳在店舖餐牌或其他外賣平台標示價格,包括讓平台有權調整合作餐廳所提供的價格以做到相同效果的情況,都有機會削弱其他外賣平台競爭。

另外,要求合作餐廳在採用該外賣平台的送餐服務,同時必須使用如外賣自取等同一平台的其他服務,競委會都認為這些要求,可能會削弱網上外賣平台之間的競爭,更妨礙新晉或規模較小的網上外賣平台進入市場或擴展業務,令到消費者無法享受到市場有效競爭的好處。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先生表示,網上外賣訂餐服務近年在香港急速發展,在市民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確保市場有競爭至為重要。競委會呼餐飲業者在211日或之前在競委會的網站填寫問卷資料提供者的身分及提供的資料會保密,亦接受匿名人士提供的資料。競委會強調,進行調查不表示對事宜已有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