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高層被勒索案 女被告稱非自願下遭事主奪初夜 怕夫知才圓房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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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子涉勒索連鎖食肆集團高層50萬案續審,被告今(12日)出庭自辯,她稱雖然她已婚,但丈夫並無向她提出性要求,故她認識男事主X前,她不曾與丈夫有過性行為。她又指,丈夫為人內向,不會關心她,相反X為人風趣,亦會呵護她。她初與X「拍拖」,不想太快有性行為,惟X在酒店為她補祝生日時,她喝了酒後感不適,X帶她上房休息後便把她推到床上,她直言這是「第一次」兼在非情願下發生,但她沒有報警,更因擔心會懷了X的孩子無法向家人交代,遂主動提出與丈夫圓房。審訊明續。

丈夫內向甚少關心

女被告黃莎莎(31歲)自辯時稱,她於9歲來港,毅進畢業,與丈夫拍拖6年後,在對方父母要求下於2020年8月結婚。兩人的婚姻狀態在案發時並不好,黃指丈夫十分內向,從不關心她,是一名工作狂。直至2020年底,黃加入C公司認識了男事主X。事主X經常會去公司並主動接近黃,之後兩人經常會一起食飯、電話聊天,X不時會「靜雞雞」接黃下班,兩人經常會「講心事」以互相了解,故X知道她已婚。

女被告黃莎莎早前離開法院的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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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曾稱與太太無任何關係

X其後於1月中在車上向黃表白,黃憶述指:「佢讚我…之後話做佢一世嘅情人,做佢背後嘅女人,因為佢話佢同太太無任何關係。」X給予其很多承諾,黃最後表示「我願意」,直言:「因為我都愛佢」。提及對X的初印象,黃指對方十分外向、風趣幽默,對自己很呵護、關心及保護。

酒店房內被X好暴力推落床

及至同年2月20日,X與黃相約到黃金海岸酒店補祝生日,午膳期間兩人飲了一些酒,黃感到有點頭暈但清醒,X便帶她上房休息。惟一上到房,X便「好暴力」地將黃推落床,黃對此哽咽表示:「當時同佢拍緊拖,我唔想咁快有呢個性行為…但佢太大力,我反抗唔到…」,又言:「因為我真係未試過。」辯方大律師見其情緒開始失控,便表示:「數十秒,你冷靜落嚟,之後我地再繼續…」

這事之前從未與夫行房

黃休息後續指,她事後感到十分生氣,更揚言要報警,X則不斷安撫她,並稱會負責。黃最後並沒有報警,解釋指:「我報警佢會好憎我,我會無咗呢個男朋友,個陣我好愛佢。」黃另透露,她在此次事件前不曾與丈夫發生過性行為,因為對方一直沒有提出性要求,但她與X發生關係後,她因害怕懷上X的孩子,沒法向家人交代,故主動提出與丈夫進行性行為。

被告黃莎莎(31歲),被控於去年9月10日至10月6日之間在香港為使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意圖使他人遭受損失,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港幣50萬元。

案件編號:DCCC 114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