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尖沙咀衝突|示威者向警署擲汽油彈1警燒傷 7男否認暴動開審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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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反修例運動期間,尖沙咀警署被大批示威者包圍,有人堵塞警署出入口,更把載滿石頭的單輪手推車推向警署。涉案被控暴動罪的7名男子今(18日)否認控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案情指,當日有示威者向警署掟汽油彈,導致警署內的一名警員的雙腳燒傷,造成下肢總共5.5%二級燒傷。

7名被告:馬孝文(25歲)、吳柏熹(22歲)、譚煒誠(23歲)、楊梓信(22歲)、陳振華(29歲)、陳嘉(32歲)及林祖童(21歲),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參與暴動。馬、陳、林三人另各面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分別管有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一個噴壺內藏有芥末水劑。

2019年8月11日的衝突中,尖沙咀警署成為目標,警方傍晚驅散時拘捕多人。(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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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堵塞尖沙咀警署兩邊出口

案情指,案發日傍晚6時許,有2000名人士在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集結。有示威者以水馬堵塞尖沙咀警署的彌敦道正門出入口,警署的柯士甸道汽車出入口則被示威者以垃圾桶堵塞。

警方傍晚驅散拘捕眾被告

期間,有示威者用鐳射筆及氣槍射向警署,警方則多次發射催淚彈,有示威者拾起地上的催淚彈,掟向警署還擊。另有示威者在栢麗購物大道手持大橡筋,把戴滿石頭的單輪手推車推向警署方向,並向警署掟石。警方多次舉旗警告無效後,傍晚7時30分展開驅散行動,各被告隨後有附近一帶被捕。

另當日有示威者更向警署掟汽油彈,警署內的警員Y因此雙腳燒傷,他的下肢總共有5.5%二級燒傷,同月27日出院。

案件編輯:DCCC 2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