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涉襲警被捕 疑被壓至左手骨骨折 指警方施虐索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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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在黃大仙被捕並被控襲警,最後脫罪。然而他被警方拘捕時,疑遭警員壓在地上,他更因而左手骨骨折。該男生昨(26日)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涉案警員和警方,指警員制服他時曾襲擊並向他施虐,導致他受傷,違反《香港人權法》,因而索償。

原告為嚴世宏,被告為警員麥永祥和代表警方的律政司。

原告嚴世宏首次到法院提堂時,仍穿上醫院服上庭,左手紮著綳帶。(資料圖片)

入稟狀指,嚴於2019年8月3日,在黃大仙港鐵站D2出口附近的正德街,遭麥控制後受傷。嚴稱他因麥的襲擊、施虐、疏忽而受傷,認為麥等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因此要求賠償。

資料顯示,嚴世宏原被控襲擊警長徐兆雄和警員麥永祥。襲擊麥的控罪被裁定表證不成立,襲擊徐的罪名,裁判官指未能排除嚴從後被推後,才跌向徐,因此亦裁定該罪不成立。嚴曾在庭外稱,案發時被警員壓倒在地後,覺有人「鋤」其左手。

案件編號:DCPI247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