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大欖郊園邊陲建屋 劉炳章稱行政主導可落實 環團憂開壞先例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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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接受傳媒訪問時,重提郊野公園邊陲建屋,指大欖隧道西南面用地若建公營房屋,可提供3.5萬個單位,能縮短公屋輪候時間至5年內。
過去多度表態支持相關計劃、前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成員劉炳章,今早(29日)在港台節目重申,有關位置生態價值低,地理上鄰近3號幹線及錦上路港鐵站,形容建屋提案非常適當。他指,郊野公園修改劃界並不困難,認為現時政府行政主導下,只需一年半載便可落實。

至於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則於相同節目持相反意見。吳指,大欖郊野公園為集水區,邊陲位置有荒廢但可修復的濕地及天然河溪。他憂慮,發展郊野公園的先例一開,將會後患無窮,批評政府不尊重民意。

劉炳章籲建面積500呎的公屋單位

劉炳章表示,2014年曾研究大欖郊野公園邊陲建屋的可行性,當時發現該位置生態價值低,並無松鼠或高生態價值植物,山坡並不陡峭;而地理上鄰近3號幹線及八鄉車廠,附近亦有錦上路港鐵站,故認為非常適當。他稱,陳茂波新提案具體,但建議該批公屋單位面積可改為500呎,提供約2.5萬個單位,「唔希望政府起埋啲100呎(面積)公屋。」

劉炳章續說,有關位置就算建3.5萬個單位亦綽綽有餘,目前公屋輪候冊上,有15萬個家庭及10萬單身人士輪候公屋。他續說,若當局能落實建屋計劃,期望主要提供可出售的公營房屋單位。他解釋,因本港貧富懸殊,出售單位則可達至財富增值,改善社會氣氛。

劉︰行政主導好多嘢都做得到

劉亦指,目前劃分郊野公園界線並不科學,過往幾任特首「大筆一劃」便可作增減,例如漁農署便有權力劃分範圍,更指大欖郊野公園曾有逾50公頃土地被劃作鏟泥區,其後才撥入郊野公園,因此強調郊野公園的範圍,並非不能改動。他亦以過渡房屋為例,認為只要政府有意願推行,一年半載便可落實,「你行政主導好多嘢都做得到。」

劉又指,所有政策需要獲得市民共識並不可行,指香港已有四成面積為郊野公園、兩成為綠化帶,強調須平衡發展及綠化。被問到市民擔心政府「試水溫」將開壞先例,他表示理解,但呼籲市民理性思考,「如果永遠咩都唔郁得,咁同填海一樣。」

長春社反駁並非無生態價值 憂先例一開後患無窮

吳希文則表示,過往經過多次討論,社會已達成共識不發展郊野公園,批評政府重提計劃不尊重民意,有如將一切推倒重來,對政府感到失望。他指,陳茂波提案涉及的面積,比數年前土地大辯論時提及的範圍更大,由當時的7,500個單位增至3.5萬個,擔心造成的生態破壞比想像更嚴重。

吳又質疑當局稱該位置無生態價值的說法,強調該處並非如倡議發展者想像般單一。吳指,大欖郊野公園邊陲既有已荒廢但可修復的濕地,亦有天然河溪,而整個郊野公園更被劃作集水區,認為建屋計劃對附近環境帶來巨大威脅。

政府早前已明言搵夠地建屋 吳希文︰點解今日又企出嚟話唔夠房屋?

吳亦憂慮,發展郊野公園的先例一開便後患無窮,例如過往的土地個案,若成功發展便會援引該例子證明可行,批評「唔係佢所謂形而上嘅概念。」他指,3號幹線發展時,因涉及公眾利益曾改劃郊野公園範圍,但政府早前已明言已有足夠土地解決需求,「點解今日又企出嚟話唔夠房屋,要搵郊野公園埋手?係有啲前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