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家屬疑醫生不當處方標靶藥 向醫委會投訴未獲理 求司法覆核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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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張文龍被指治療一名患肝細胞癌的女病人時,未獲病人和其家人同意,使用一隻非用於治療該病的口服標靶藥,病人最終去世。病人家屬向醫委會投訴,醫委會的初步偵訊委員會則指,未有證據證明張專業失德,拒接納投訴。病人家屬昨(3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其投訴有表面證據,醫委會的決定不合理。家屬要求推翻該決定,並發還醫委會重新考慮。

申請人朱國耀(譯音),他是死者Alice Tung的孫兒,答辯人為醫委會的初步偵訊委員會,張文龍醫生列為利益關係方。

申請人朱國耀向醫委會投訴曾治理他的祖母的醫生時不獲受理。(資料圖片 )

張曾為病人處方兩種藥物

申請書指,Alice Tung於2007年被診斷患上肝細胞癌,她於2009年向張文龍醫生求診。張指Alice Tung癌症復發,處方化療藥「Sorafenib」,之後開出另一口服標靶藥「Sunitinib」予Alice Tung,惟病人於2013年10月去世。

Alice Tung的遺產管理人於2016年入稟,循民事控告張,該案翌年和解。

申請人的專家指兩藥不宜同時使用

申請書指,根據其專家的報告,「Sorafenib」和「Sunitinib」為在港註冊的藥物,但「Sunitinib」並非用於治療肝細胞癌,而Alice Tung因使用兩隻藥物,出現中毒情況。報告指,兩種藥物一同使用並不恰當。

指其中一藥仍屬研究階段

申請人於2019年透過律師去信醫委會投訴,指張不恰當地使用「Sunitinib」。他亦未有向Alice Tung和其家人解䆁,該藥用於治療肝細胞癌仍屬研究階段,亦未獲Alice Tung及其家人書面同意。

醫委會認為張沒有更好的選擇

惟醫委會的初步偵訊委員會2021年回覆時指,未有證據證明張專業失德,並解釋根據獨立專家的意見,張當時沒有更好的選擇,才同時使用「Sunitinib」。申請人曾要求覆核初步偵訊委員會的決定,但醫委會於今年5月回覆時,維持原本的決定。

張是否失德不應由初步偵訊委員會決定

申請人認為,初步偵訊委員會只應考慮案中是否有表面證據,就對張專業失德的指控,當申請人的專家和另一方的專家意見不一致時,不應由初步偵訊委員作決定。

此外,初步偵訊委員會認為張當時取得Alice Tung的默許,才使用「Sunitinib」。申請人認為初步偵訊委員會的看法在法律上出錯。

案件編號:HCAL71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