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3+4」料省5000元住宿費 業界倡列明外傭醫學監察地址日期

撰文:黃煦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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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今日(10日)表示,由本周五起抵港工作的外傭將以「3+4」模式進行檢疫,其中四天居家醫學監察於僱主家中進行,期間須受疫苗通行證的黃碼限制。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表示,相信縮短檢疫期,檢疫酒店房間多出一半以上,料僱主能節省約5,000元的住宿費。

另外,因應個別家庭狀況,勞工處批准僱主可安排外傭在並非用作指定檢疫酒店的持牌酒店或賓館完成四天醫學監察,毋須再向勞工處申請。香港僱傭公會主席陳東風認為,若僱主要求外傭在其他地方進行醫學監察,但外傭突然出現意外,「保險公司賠唔賠?認唔認數先?」他建議,為免有爭拗,政府應在外傭完成酒店檢疫當日,提供表格予外傭,並在表格列明離開檢疫酒店後,所前往醫學監察的場所地址及日期。

▼7月25日 機場返港人士等候乘搭專車往檢疫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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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結民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以往在旺季難預訂酒店, 「訂到9月幾先有」,現時縮減檢疫期,檢疫酒店房間多出一半以上,而以目前酒店房逾千元一晚 ,料僱主能節省約5,000元的住宿費。

至於外傭完成三日酒店檢疫後的安排,陳東風表示,本港有約80%居所未必適合外傭進行醫學觀察,僱主未必有單獨房間或廁所供外傭使用。僱主或需考慮安排外傭前往其他非檢疫酒店或賓館,通常兩者的價錢不太貴,非檢疫酒店平均300至400元一晚,賓館約200至300元一晚。

香港僱傭公會主席陳東風表示,根據僱傭合約或入境條例,外傭離開檢疫酒店後,唯一的工作及休息場所便是僱主居所,若僱主要求外傭在其他地方進行醫學監察,但外傭在該地出現意外,責任誰屬?保險公司又能否作賠償?(資料圖片)

醫學監察期間外傭遇意外、拖糧責任誰屬

不過衍生的問題是,根據僱傭合約或入境條例,外傭離開檢疫酒店後,唯一的工作及休息場所便是僱主居所,若僱主要求外傭在其他地方進行醫學監察,但外傭在該地出現意外,責任誰屬?保險公司又能否作賠償?

另外,僱主亦須在四日醫學監察期間向外傭支付工資,倘若僱主「唔出糧」又將引起爭執,造成不必要麻煩。

陳東風建議,為免有爭拗,政府應在外傭完成酒店檢疫當日,「比紙仔」予外傭,並在表格清楚列明離開檢疫酒店後,所前往醫學監察的場所地址及日期,然後再把表格提交到政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