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涉姦新識婦人案 完事後拿紅色震蛋求再來 一致裁罪成

撰文:朱棨新 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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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經朋友介紹認識一子之母,即登門造訪,之後又不請自來,更堅持留宿,並傳送淫照和色情片段要求性交,涉在翌日早上婦人送兒子上課後回家時,以普通話向婦人說:「今日點都要搞一下。」並以菜刀威嚇下強姦婦人,事後更拿取出震蛋,欲再次性交。地盤工否認強姦罪受審,辯方卻指地盤工求性交不遂後,曾改為開價5000元,婦人終同意性交。陪審團昨已開始在高等法院經退庭商議,經一夜後今(24日)一致裁定地盤工強姦罪成,案件押後至11月25日求情。

被告李景豪(40歲,地盤工人)。他被控於2020年11月30日,在打鼓嶺某單位強姦女事主X(案發時39歲)。被告聞裁決後無甚反應,只是一直低頭望地。法官要求取事主的創傷報告,控方指報告需時翻譯,故需押後較長時間,最後定於11月25日作求情及判刑。

被告李景豪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強姦罪成。(資料圖片)

訊息聯絡後即上X住所

X作供時指,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兩人於2020年11月26日開始以訊息聯絡,被告取得X的地址後,於同晚到X的住所。被告於翌日晚,再到訪X的住所,和X、X的13歲兒子Y吃晚飯。

堅持留宿更破門入房攬X

同月29日,被告再到X的住所,更不願離開,吃過晚飯後更躺在客廳的床上。X於晚上10時許返回房間,期間被告敲門,未獲理會。他其後破門並攬著她,聲稱要「表現一下」。X被嚇至走至兒子Y的房間睡覺。此外,被告當晚透過微信傳訊息,聲稱穿短褲的他:「凍死寶寶了」、「我走了」,並傳送男性性器官的照片,以及色情影片,謂:「你看我多厲害」。

強姦X後折返拿出紅色震蛋

X的兒子翌日早上上學後,被告以普通話向X說:「今日點都要搞一下。」並以菜刀威嚇。他尾隨X入房,把刀放下後,推X至床上,然後脫去其外和內褲。被告又掀起X的上衣,摸和舐她的胸,繼而強姦X。X被侵犯後在房內哭泣,被告離開後,帶同一個紅色震蛋折返,放入X的下體和胸,稱想再次性交。X最終離開單位,事件報警。

被告曾發多個訊息示愛

辯方盤問時指,X的丈夫已另組家庭,朋友因此向X介紹男友,她因此認識被告。被告案發前透過訊息多番向X示愛,亦曾登門造訪,和X談及發生性行為,問「幾時畀佢」,X回應「睇你表現」,並指要順其自然。

X否認被告曾開價5千元

辯方又指,被告於案發當晚,提出和X性交,遭拒絕。他最終開價5000元,獲對方同意。惟完事後,他沒有付錢,聲稱:「等出糧先。」指X當時回應:「如果你就咁走咗去,你會後悔」。

X同意被告當時想跟她發展,但否認被告曾開價5000元的說法。她強調,不願意和被告性交。

案件編號:HCCC20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