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天廚涉操控佛手牌味粉價 分銷商拒跟定價減供貨 競委會提訴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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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製造商香港天廚,被指一直與兩個本地分銷商,就其產品「佛手牌味粉」操縱價格,至《競爭法》生效後,有分銷商表示不再跟從,並減價促銷,天廚即介入,要該分銷商依已議定價格出售,分銷商不肯,即遭天廚減少供貨。競委會更指,天廚的內部會議文件顯示,其管理層曾稱:如果天廚不給予代理商指導,市場必定秩序大亂,任何人不遵守天廚的指引,天廚會作出相應的措施。競委會認為天廚的行為有違競爭法,要求競委會向天廚施以罰款。這亦是本港首宗涉操控轉售價格的案件。

申請人競爭委員會,答辯人香港天廚有限公司。入稟文件指,天廚涉嫌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17年9月27日期間,違反《競爭法》的第一守則,操控轉售價格,要兩間本地分銷商:威麒發展有限公司,及義漢行有限公司,在轉售「佛手牌味粉」時,操控其價格。

香港天廚被指與兩分銷商在其產品佛手牌味粉的銷售作合謀定價。(網上圖片)

天廚一直與分銷商設定最低售價

競委會的文件透露,天廚是香港主要味精粉製造商,由於這市場已十分成熟,已毋須投放太量資源作推廣,主要做成競爭的只有價格。威麒及義漢是這味粉的主要分銷商,天廚與他們於2008及2011年曾定下批發及零售價格協議書,限定了最低的零售價,天廚會定期更新最銷價,以防止有人以折扣吸引客戶而做成競爭。

義漢在競爭法生效後減價 天廚要求按其提出的新定價出售

《競爭法》於2015年12月正式生效,但天廚及兩分銷商仍繼續履行有關協議及作定價。至2016年6月,義漢向天廚反映,在《競爭法》實施後,他們不能再履行有關的價格協定,故會就原本每箱840元的售價,每箱減5至10元出售,後來減幅擴至每盒減40元。威麒不滿義漢的做法,曾向天廚投訴。

2017年中,天廚要求調整價格,3方同意把定價設定為每箱880元,天廚又指義漢減價後奪走了威麒的部份客戶,故叫義漢根據新定價出售,惟義漢拒絕。

義漢拒依售價被天廚減少供貨

義漢於2017年8至9月期間,發現天廚未有供給他們所需的貨量,天廚後來又稱,因為生產受限,將不能完全滿足義漢的需求。義漢於同年9月13日向天廚發信,將停止作天廚的分銷商,並在5日後向客戶發通知已終止為天廚銷售這味粉。

天廚內部文件指義漢擾亂價格秩序

競委會指,天廚的內部通訊記錄曾提到,天廚基於義漢減價奪客,為了要維持味粉在本地市場的價格穩定,及把低價傾銷的情況蔓延至澳門、內地及海外,管理層決定對義漢採取管控措施。並於2017年9月7日向義漢發信,指義漢惡意低價競爭,擾亂價格秩序,要義漢立即停止一切有損天廚利益的商業行為,否則天廚將會介入市場,直接對本地拆家,重新規範價格體系,整頓市場秩序。

稱若不給多代理指導會令市場秩序大亂

此外,天廚在同月27日一次內部會議的記錄上亦載道:供應商要有渠道管理,轉售價格要有指導,可以有小量的調整空間,但大家也有約定。又指,如果天廚不給予代理商指導,市場必定秩序大亂,任何人不遵守天廚的指引,天廚會作出相應的措施。

(競委會圖片)

是次起訴只針對天廚

競委會認為,有合理因由相信天廚的操控轉售價格行為,又指雖然威麒及義漢也涉參與協定,因天廚是製造商,並負責向分銷商統籌價格,故今次起訴只針對天廚,並認為天廚的行為損害在港的競爭,違反《競爭條例》第一行為守則,要求競爭委員會向天廚施加罰款,及追討會方在本案的調查費用等。

案件編號:CTEA 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