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涉發布煽動貼文影片 一人另涉篡改國歌歌詞 及國旗照配粗言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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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涉嫌在網上不同平台發布具煽動意圖的貼文及影片等,其中一人並涉篡改國歌歌詞,及在國旗片圖片配上粗言穢語,兩人分別被控煽動等罪名,今午(29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把兩人的案件分別押後至10月27日及11月4日,以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期間須還柙懲教署看管。

2名被告:蔡振諾(29歲、無業)及徐凱駿(18歲、兼職侍應),他們分兩案被控,各被控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等罪名。

蔡被控一項煽動罪

蔡所涉煽動罪指他於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日期間,在LIHKG發布及或持續發布陳述、相片和圖片,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並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等。

徐另被控3項意圖侮辱國旗或國歌罪

徐則被控一項煽動,及3項意圖侮辱國旗或國歌罪名,指他於2020年5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在LIHKG、Discord及YouTube發布,及或持續發布陳述、相片、片段和圖片,內容念煽惑他人用暴力,或對司法憎恨及藐視等內容。

控罪指徐涉篡改國歌歌詞

徐另面對3項涉及侮辱國歌及國旗的控罪,指他於2020年6月12日至2022年9月27日期間,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及在2020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27日期間,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並在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9月27日,故意發布以塗劃或玷污國旗或其圖像的方式侮辱國旗的情況。

控方透露需時查核筡的出入境紀錄,要求徐的案件押後至11月4日再訊。蔡振諾的案件則押後至10月27日再訊,期間兩人需還柙。

案件編號:WKCC 3505,350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