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萬張被取消免針紙仍有效 11%人打針 800人9.27後再獲發

撰文:黃煦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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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26日)公布,醫務衞生局局長根據經修訂後的《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第17B(1)條,分別宣告7名早前涉濫發免針紙被捕的醫生,所發出的全部合共2萬張免針紙於11月9日失效。屆時該相關免針紙將不能再用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規定。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今日(27日)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有醫生一天內發出數百張免針紙,「有啲難理解,點解咁短時間之內可以做到詳細身體檢查,或者臨床評估而發到免針紙。」當中亦涉及不在港的醫生。她引述法庭判詞提到,法例599L中沒有條文賦予政府令免針紙失效,但如果條例有賦予權力,免除相關免針紙的決定相對合理。她指,目前1.9萬張相關被廢除的免針紙仍然有效,其中有11%涉事市民已打第一針;另有800名市民已在9月27日後取得全新及有效的免針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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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夏茵表示,高等法院於10月21日已有判詞,當中提及599L條文沒有授權政府不接納任何人的免針紙,以作為疫苗通行證之用。兩日前政府已決定不上訴。政府參考法律意見後,認為防疫工作有急切性,相比上訴需要的時間及公共資源,相信直接修例會更合符港人利益,所以才會刊憲。昨日相關條例已正式生效。她呼籲受影響市民,應再做臨床評估,市民可前往醫管局門診或尋找家庭醫生協助。希望市民如適合打針,便盡早打針。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左)得知有些醫生一日內發出數百張免針紙,質疑「其實係道理上來講,亦都有d難可以理解,點解咁短時間之內可以做到詳細身體檢查或者臨床評估而發到免針紙。」。(廖雁雄攝)

她表示,得知有些醫生一日內發出數百張免針紙,「其實係道理上來講,亦都有啲難理解,點解咁短時間之內可以做到詳細身體檢查,或者臨床評估而發到免針紙。」當中更涉及不在港的醫生。599L法例中沒有條例賦予政府令免針紙失效的權力,但如果條例能夠賦予權力,免除免針紙決定則相對合理,相信在合理性上宣布免針紙失效可以理解。她強調,「呢個唔係未審先判」,新599L賦予局長有權力免除免針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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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約二萬張在11月9日失效的免針紙,李夏茵指出,目前1.9萬仍然有效,其中有11%涉事市民已打第一針;另有800名市民已在9月27日後已取得全新及有效的免針紙。

被問及599L法例中提及的過渡證明書。李夏茵表示,11月30日前必須接種三針,才能獲得疫苗通行證。但基於有市民未必於11月30日前已打三針,例如有些市民已打兩針,但因要做手術,醫生發出免針紙,做完手術醫生話可以打針,但未能在11月30日前完成接種第三針,所以局長可考慮相關情況,決定是否發出過渡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