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身份證|換證中心最後申請期限至明年2.11 入境處提醒盡快換證

撰文:劉夢婷
出版:更新:

【換領身份證2022時間表/身份證換領中心開放時間/換身份證預約/換身份證地點】入境事務處今日(31日)表示,「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已經進入最後階段,所有舊款智能身份證持有人,各換證中心的最後換證申請日期為明年2月11日,提醒市民應盡快辦理換證手續。

入境處提醒市民,明年2月21日為最後換證申請日期,已錯過指明換證期限而未換領新身份證的人士,應盡快辦理。(資料圖片)

入境處表示,所有舊款智能身份證(即簽發日期為2003年6月23日至2018年11月24日的身份證)的合資格持有人均已獲邀換證,提醒已錯過指明換證期限而仍未換領新智能身份證的人士,應盡快帶同身份證親身前往任何一間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見附表)辦理換證手續。

新身份證換領中心一覽。

各換證中心的最後換證申請日期為2023年2月11日,在此日期後,換證中心將不再接受換證申請,但領證服務則會維持至2023年3月3日。各換證中心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六上午8時至晚上10時(公眾假期除外)。

法例:未在指明期限內申請新身份證可罰5,000元

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177章)第7B(3)條訂明,任何持有身份證的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未有在保安局局長所指明的期限內申請新身份證,即屬犯罪,可處第2級罰款即5,000元。

換證計劃的對象是全港市民,不論是永久性居民或獲准在本港就業、投資、居留或就讀的非永久性居民,均須在指明期限內前往換證中心辦理換證手續。然而,合資格的香港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明換證期限內換領新身份證,無須急於換證計劃完結前趕回香港換證,市民可在返港後30天內補辦換證手續。

換證可透過網上預約

為減少人群聚集,入境處呼籲申請人使用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登入網站或致電24小時電話預約服務熱線2121 1234,預約辦理換證手續。市民可掃描二維碼下載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預約換領身份證。入境處亦呼籲申請人在使用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預約時預先填寫表格,以便更快捷地辦理換證手續。

市民可掃描二維碼下載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

入境處在是次換證計劃推出關愛安排,每名合資格的換證人士可攜同最多兩名殘疾人士一同前往換證中心換證。

有關換證計劃的詳細資料,市民可瀏覽網站或致電入境處查詢熱線2824 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