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稱被住客誣陷偷煙 趁對方熟睡刀劈其頭至見骨 認企圖謀殺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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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居於殘疾院舍的無業漢,不滿院舍太嘈,獲安排到粉嶺一個單位居住,惟他稱單位內一名同住的六旬漢誣陷他偷煙,因而萌起殺心,趁對方睡覺時拿菜劈其頭部2至3下,六旬漢即血流如注,頭部留下兩處深至見骨的刀傷、頭顱骨骨折。無業漢今(9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法官黃崇厚將案件押後至11月23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兩分精神科報告,以予法庭決定是否適合判處住院令。

被告周偉雄(46歲,無業)被控於2021年5月16日,在粉嶺聯安街45至53號寶昌大廈某室,企圖謀殺石明(65歲)。

被告周偉雄在高等法院承認企圖謀殺,法官先炧索取精神科報告。(資料圖片)

被安排到留宿單位時遇上事主

案情指,被告曾在社會福利署轄下的殘疾人士院舍「慈欣之家」居住,但事發前3日向負責人表示,覺得院舍太嘈,感覺不適,負責人於是安排他搬到案發單位居住,該單位原已有一名林姓男子居住。事主亦曾在「慈欣之家」居住,但其後成為無家者,案發前一日獲「慈欣之家」負責人安排暫時留宿案發單位。

事主被斬至頭顱骨骨折

案發當日下午2時半,事主在單位內睡覺,被告突然從廚房拿出菜刀斬事主的頭部2至3下,事主感到痛楚後醒來。被告繼而逃去,並在街上的電話亭致電警方,承認曾經揮刀斬人。事主負傷離開單位,在街上碰見林後報警。事主清醒送院,醫療報告顯示他左前額有兩處深至見骨的橫向刀傷,傷口約4乘2厘米大小,頭顱骨骨折,需要縫16針及留院5日。

被告認曾4次想殺事主

警方調查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不下4次想殺死事主,因為曾遭對方誣陷指他偷了事主的煙。被告見林離開單位後,便拿菜刀劈向事主頭部3次,之後離開單位報警。

案件編號:HCCC12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