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事件案 事主Y與黑衣人理論遭鐵通壓頸 盤問下Y認有推人亮刀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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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涉嫌在2019年8月31日在港鐵太子站內衝突,被控暴動等7罪案續審,另一事主Y今午(9日)開始作供,他稱當日因有黑衣人阻車門關上,他與黑衣人理論遭掌摑,並被人以鐵通壓頸至感窒息,後來列車開出,但爭執繼續。列車駛至太子站時,有黑衣人出車廂慫恿Y及其他乘客「隻揪」,但無人理會。辯方卻指,Y在爭執期間不但曾推一名在車內的女記者,更亮出鎅刀,指Y行為具挑釁性,導致衝突升級,Y則稱他拿鎅刀出來只為檢查刀鋒。

黑衣人阻礙車門欲理論變爭執

事主Y供稱,他當日乘地鐵駛經旺角時,見到逾十名戴口罩的黑衣人衝入列車,並阻礙車門關上,他便與黑衣人理論,對方卻以粗言穢語回應,幾名黑衣人更突然衝前,用鐵通壓向Y的頸部,坐在座位上的Y隨即向後靠,對方則繼續將鐵通向壓他。Y稱自覺呼吸困難並掙扎,形容對方:「都好大力吓,幾乎窒息咁濟。」之後有乘客上前協助,加上Y不斷掙扎,黑衣人終罷手。

事主Y指太子站衝突由黑衣人阻門關閉的爭執引起。(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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慫恿乘客隻揪無人理向車廂擲物

列車總關門並行駛,Y繼續與黑衣人理論,一個手戴黃手套的黑衣人突上前摑Y左臉一下。之後列車駛入太子站,黑衣人即站出門口,慫恿Y等乘客出去「隻揪」。Y沒有回應,黑衣人見狀將雜物、膠樽等掟向車內乘客,依然沒有乘客打算離開車廂。

有人持滅火器向車廂內噴射

黑衣人即衝入車廂以拳頭、雨傘追打Y,Y用雙手阻擋,並走避到車頭位置,此時另一名戴黃手套的人持滅火器向車廂內噴。在煙霧散去後,黑衣人已失去蹤影,Y隨後回家。他在事件中沒有受傷,故未有求醫。

辯方追問下Y承認曾推女子

辯方指出當時有黑衣人指Y打記者,Y稱聽不到。另在反覆觀看相關片段後,Y自言不清楚推開女記者是否他的手。辯方續指,列車到達太子站後,黑衣人已離開車廂,Y第二度推開一名手持錄影機的女記者。Y對此表示承認,但質疑該女子的記者身份,惟他同意女子有穿反光背心。

否認推記者時亮刀

辯方續指,Y第二次推女記者發生前,曾拿出鎅刀,Y同意。辯方再指,之後便有黑衣人大叫:「佢哋打記者,仲出刀!」Y對此則反駁說:「錯!我推記者嗰陣無出刀。」之後又改口稱當時沒推女記者,並說:「最多手掂到佢,佢就覺得係推!」Y自言只是「用手揚佢出去」。辯方隨即在庭上播放當時的片段,Y看罷再改口:「推啊推啊!」

辯方指Y的行為亦具挑釁性

辯方之後總結指,Y推開女記者及拎出鎅刀的行為具挑釁性,明顯會導致與黑衣人的衝突升級,又指雙方的衝突是因Y推女記者而起。Y對上述說法一概否認,但同意黑衣人未有與其他車廂內乘客發生衝突。

Y解釋只是檢查刀鋒

Y之後在控方詢問下解釋指,涉案鎅刀是其工作工具,他上車後想起忘記將鎅刀留在公司,因擔心刀片推出,才特意從背囊中拿出檢查。怎料黑衣人突衝入車廂,並搶去其鎅刀並扔在地上。Y又指,他認為被推的女子並非記者,而是黑衣人的同黨,因她只向車內拍攝,真正的記者應兩邊都作記錄。

案件編號:DCCC 7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