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籲停用灣仔區有售「草本護膚膏」 可損皮膚及腎上腺機能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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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今日(17日)呼籲市民,切勿於灣仔一間處所購買或使用一款標示為「草本護膚膏」的外用產品,該產品經樣本化驗,發現含有第1部毒藥「曲安奈德」,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警方今日拘捕處所內兩名女子。

衞生署提醒,「曲安奈德」是類固醇藥物,不當使用會引致皮膚問題及系統性的副作用,如滿月臉、高血壓、高血糖、腎上腺機能不全和骨質疏鬆等。

衞生署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一款標示為「草本護膚膏」的外用產品,因發現該產品含有未標示受管制的藥物成分。(衞生署圖片)

衞生署表示,跟進市民投訴,從一間位於灣仔的處所取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產品的樣本含有「曲安奈德」,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有關產品亦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警拘兩名女子 涉非法售毒藥

衞生署今日到該處所展開行動。行動中,兩名分別45歲及60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警方拘捕。衞生署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曲安奈德」是用於治療炎症的類固醇藥物,不適當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系統性的副作用如滿月臉、高血壓、高血糖、腎上腺機能不全和骨質疏鬆等。含有「曲安奈德」的產品屬處方藥物,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問或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01室的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