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流水式集會案上訴 李柱銘等只在疏導人群 並非組織或領導者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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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資深泛人士包括李柱銘、何俊仁及黎智英等多人,因參與2019年8月18日在維園舉行的「流水式集會」,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其中7提出上訴,上訴庭今(29日)續審,他們的律師陳詞時指,上訴人當時是在協助民陣疏導示威者,並非組織者或領導者,又指原審法官作裁決時,未有在市民的基本權利及公共秩序之間取得平衡。

7名上訴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均就定罪行提上訴,其中被判囚的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和何秀蘭亦就判刑提上訴。

案中有9名被告,但只有7人提出上訴。(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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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導人群非領導者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陳詞指,當時民陣擔心出現混亂的情況,眾上訴人只是協助民陣疏導示威者,並非組織者或領導,又指他們在案中有合理辯解。

限制市民權利會產生寒蟬效應

余續指,原審法官應在案中採用「相稱性測試」(proportionality test),在市民的基本權利和公共秩序之間作出平衡,惟原審法官未有從這些方面作考慮。對於原審法官認為上訴人其後被捕和被檢控,不會限制市民行使其基本權力,余指此事是限制市民行使其基本權力,產生寒蟬效應。

代表吳靄儀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則指,出於安全考慮,集會需要疏導人群。而從新聞片段可見,到維園參加集會的人士眾多,各上訴人當時正是在協助疏導人群。

案件編號:CACC84/2021

2019年8月18日維園的集會,當天一直下著大雨,但參與人數眾多並一直遊行至傍晚,全日無暴力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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