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子手淫革職警 訛稱病兒或鼻噴腦漿呃多名女子106萬 共囚68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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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隊革職的警員以多謊言欺騙多名女子逾106萬,包括其妻的親妹(下稱:小姨),他並帶同兒子,向小姨訛稱其子肝生蟲,又指肝蟲已上腦,若不作治療,其子的腦漿會從鼻孔湧出。革職警周三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鄭紀航今(2日)判刑,並稱考慮被告曾償還欠款,並承認控罪,判他就本案入獄24個月。被告早前因為多番迫兒子手淫被判囚4年,法官准被告部份刑期分期執行,2案最後總刑期為68個月。

48歲的男被告,承認25罪欺詐罪,指他在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欺騙多名女子合共約106萬元。被告1998年起任職警員,至2020年5月被革職。他和妻子於2018年分居。

指兒子肝生蟲借款

案情指,被告於2018年9月致電小姨,聲其子患上肝病,須服用自費藥物,籨而向小姨借了1.3萬。他之後多番以兒子「病情」借錢,包括稱要為子買杜蟲藥、要做激光手術殺蟲、因蟲上腦要做電療,及蟲在其子腦部太久至出現一孔,須作手術修補,否則腦漿會從鼻孔流出。他共向小姨借了16.9萬元,但只還過3千元。他又威脅兒子要跟他一同行騙小姨,否則會斷絕父子關係。

此外,被告又向一名曾墮求職騙局的女子稱可為她取回騙款,惟她的個人資料被洩露資料,要該女子支付5000元處理問題,後來又指因資料洩漏而衍生假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問題,又稱要買藥治癌等,從該女子身上騙取6.2萬元。

自稱大律師騙走新識女友首飾

被告又向另一名在網上結識的女子訛稱是大律師,二人發展成情侶,並在旺角酒店房間同居時,拿走該女友的手鐲及鑽石手鏈等多件手飾,並拿去典當,該些手飾總值逾11萬元。

騙另一女友信用卡令其損失40萬

被告又訛稱為該女友支付了律師費,要對方清還,又要女友交出張提款卡和信用卡稱用作協助調查,該女友事後發現損失約40萬。

向遮仔會借款隱瞞欠債

被告仍任職警員時,曾於2015年至2016年向警察儲蓄互助社三次申請貸款,獲批44萬多元,但未向互助社申報他有多筆欠款。被告仍欠儲蓄互助社港幣約4.5萬元。被告於2020年7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 49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