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樓經理闖進鄰居家 求穿吊帶背心女住客讓他搞一次 認企圖強姦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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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女住客穿着吊帶背心和內褲整理門戶,發現任酒樓經理的男鄰居闖入其家,並對她上下其手,更言:「畀我搞一次。」女住客機警用手機通知友人前來營救,經理見狀逃走,並拿走了女住客的手袋及藍色胸圍。經理被捕後稱,當時酒醉,甚麼也記不起。他周五(16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企圖強姦等三罪,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0日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和事主的創傷報告。

被告王長熙,35歲,酒樓經理,承認企圖強姦、入屋犯法和傷人等3項罪名。

事主穿吊帶背心內褲時發現門未關好

控方案情指,2021年5月3日凌晨,當時30歲的女事主,獨自在其葵涌公屋單位內,她洗澡後穿著吊帶背心和內褲,發現大門和鐵閘打開,遂把它關上。惟被告突然從單位的窗簾後出現,並衝向事主,事主大叫求救,又問被告身份,並聞到被告滿身酒氣。被告稱飲了醉,又指事主未有把門關好,便趁機入屋。

被告王長熙在高等法院承企圖強姦、入屋犯法及傷人等3項罪。(資料圖片)

事主求用安全套被告說:我唔用架

被告隔衣服摸事主的胸部說:「你畀我搞一次吖,搞完我就走㗎喇。你唔畀我搞嘅話,我就用刀捅你。」繼而圖把事主推上床,但事主不斷掙扎。期間她為分散被告注意力,著被告不要在單位內穿鞋,又建議被告先外出買安全套。被告脫去鞋子,但拒買安全套,謂:「做咗先,我唔用架。」

被告稱覺送事主回家的男子唔OK

事主其後按被告要求攬著他,並趁機致電一名男性朋友,她待電話接通後,把電話放於枱上,這時被告向事主稱,已留意她一段時間,並說:「你成日咁夜返,平時都有男仔送你返屋企,啲男仔又唔ok……」

三扮離開 突推事主上床再求畀我搞一次

事主友人從事主來電聽到被告的話後,立即前往營救,途中再致電事主並問其情況。被告發現後,三度向事主稱要離開並走向大門。在他第三次假扮離開時,已穿上一隻鞋子,但又突然把事主推倒在床上,謂:「你畀我搞一次啦。」然後隔著衣服摸事主的胸和下體,又壓在她身上。事主大驚,擔心遭被告強姦,甚至殺死她,便向被告聲稱:「感覺唔好。」被告因此讓她喝酒,事主遂飲酒和抽煙,又向被告遞上香煙,圖取得對方的DNA。

離開單位前拿走手袋及藍色胸圍

此時,事主友人扺達,並踢開大門,被告用紅酒樽打向友人的頭,友人用手擋架,並把被告推跌。友人隨即衝入單位並關門,被告用碎爛的酒樽掟友人,擊中其額頭。被告離開後事主報警,她並發現其手袋、一個藏有500元的木盒和一個藍色胸圍等不翼而飛。

被告被捕後稱酒醉記不起

警員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同日中午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阿sir,我當時飲咗酒,咩都唔記得啦。」警員在被告手機內找到一段拍攝事主回家的片段;並在被告單位內檢獲事主的藍色胸圍。

被告其後補充說,案發時曾敲事主的大門,事主讓他進入。兩人在單位內聊天飲酒。事主其後著他離開,又召來友人相助。被告和事主友人打架,他之後返回單位。被告又稱不認識事主,但曾見過對方數次。

案件編號:HCCC15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