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止痛藥一次可取數百粒 醫管局更新安排 每次最長配四星期藥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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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持續,市面含撲熱息痛成份止痛退燒藥缺貨,政府昨公布建議藥房向每人售賣不多於60粒撲熱息痛藥片或300毫升藥水,但醫生處方則不受限。由於醫生處方不受限,不少病人數月才在公立醫院門診覆診一次的市民,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出,因為公院覆診時間長,曾有不少病人一次性取得數百粒長效止痛藥,情況不理想「有啲多到每次拎藥後都可以送啲畀人。」

醫管局路最新回覆指,因應近期市面對撲熱息痛相關藥物需求增加,醫管局早前已理順及更新配發有關藥物安排,現時醫生按病人臨床情況處方適量含撲熱息痛成分的藥物後,每次配發期最長為四星期。如病人獲處方有關藥物多於四星期,可持相關藥單於四星期後再到醫院覆配有關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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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14日)發新聞稿,建議藥房向每人售賣不多於60粒撲熱息痛藥片或300毫升藥水,但醫生處方則不受限。不過,不少公立醫病人,因為很多每隔數月才可以覆診一次,故每次都可以拿取大量「撲熱息痛」藥物,與現時衞生署建議的上限似乎有不一致的地方。

彭鴻昌表示,因公院覆診時間長,不少病人在公立醫院都可以拿取大量「撲熱息痛」藥物。(資料圖片)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病人可以拿取那麼多藥物,是因為公院覆診時間長,不少病人都要等上半年至一年才可以覆診,故醫生會一次過處方大量的藥物。他亦指,專科中以痛症患者可以拿到最多的止痛藥,有不少病人可一次性取得數百粒長效止痛藥,「有啲多到每次拎藥後都可以送啲畀人」。

雖然醫管局現時已有「覆配易」,為覆診期達16個星期或以上的內科專科門診病人,分數期處方藥物,但彭鴻昌亦認為不少有需要時才使用的「撲熱息痛」藥物被過多處方,造成浪費,「但依個牽涉的是整個醫療系統的問題。」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認為,可以建議減少處方有需要時才使用的「撲熱息痛」藥物數量,「唔需要假設病人每日都要食依隻藥,可以減少一半比個病人。」不過,他亦指,在減少處方「撲熱息痛」藥物前需要先與病人溝通,而病人如在家中有剩藥未服用也應與醫生交代,以免造成浪費。

醫管局:切勿將藥物轉交或轉售他人

醫管局回覆指,因應近期市面對撲熱息痛相關藥物需求增加,醫管局早前已理順及更新配發有關藥物安排。現時醫生按病人臨床情況處方適量含撲熱息痛成分的藥物後,每次配發期最長為四星期。如病人獲處方有關藥物多於四星期,可持相關藥單於四星期後再到醫院覆配有關藥物。

另外,醫管局一直透過推行「覆配易」計劃,為覆診期較長的病人安排定期覆配藥物,視乎處方日數,病人一般會先獲配發約八至十二星期份量的藥物;同時,藥劑部會通知及發放列明覆配藥物日期的「免診領藥單」。

在病人覆配藥物前,藥劑師會先覆檢病人的醫療和藥物紀錄,以確定病人的藥物處方需否改變,再決定配發藥物的安排。醫管局亦呼籲病人,在診症後應按醫生指示服用藥物,切勿將藥物轉交或轉售予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