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含「撲熱息痛」藥物零售參考分量 每人不多於60粒藥片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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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早前疫情嚴峻,令本港含「撲熱息痛」(Paracetamol)成分的步痛退燒藥物面臨缺貨情況。政府今日(13日)公布含「撲熱息痛」藥物零售參考分量,每人的合理分量應不多於60粒藥片(一般用於12歲或以上人士)或300毫升藥水(一般用於12歲或以下兒童)。

政府發言人指,藥物零售商在供應藥物時,會參考此合理分量。

▼12月26日 必理痛缺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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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理痛近期持續出現缺貨情況,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早前提出,不排除在有需要情況下立法規管含撲熱息痛成份的止痛退燒藥買賣,惟相關措施遭到業界反對。港九藥房總商會副理事長張德榮一月初與衞生署開會時亦表示,反對立法但同意簽署承諾書限售止痛藥。

業界反對立法 政府繼續監察

政府發言人今發稿交代會議成果,指會上藥物製造商及分銷商表示會一直密切監察貨存量,並會繼續增加含「撲熱息痛」藥物的產量或進口量,以應對增加的需求,而港九藥房總商會亦會敦促其會員藥房只按客人醫療需要供應合理分量的含「撲熱息痛」成分藥物。

政府亦補充,服用過量的「撲熱息痛」可能會導致肝臟嚴重損傷,正常成年人在24小時內不應服用超過八粒(以一粒含「撲熱息痛」500毫克的藥片計算,正常成年人一日不可4 000毫克「撲熱息痛」),而兒童或有特定病況的人士,更應減少服用量。

零售分量不多於60粒藥或兒童300毫升藥水

有見及此,政府公布含「撲熱息痛」藥物零售參考分量,每人的合理分量應不多於60粒藥片(一般用於12歲或以上人士)或300毫升藥水(一般用於12歲或以下兒童)。衞生署知悉藥物零售商(包括港九藥房總商會成員及各大型連鎖藥物零售商)在供應藥物時,會參考此合理分量。

不過,這個參考分量不是法例規定,只是自律性質,亦沒說明每人零售分量是以日計或按次計算。

政府亦已加強有關使用「撲熱息痛」的公眾教育。本港現時有756款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含「撲熱息痛」成分,其中684款屬一般售賣成藥(即購買時無需醫生處方)。

▼1月8日 上水藥房街淡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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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亦強調,公營醫療系統就含「撲熱息痛」成分藥物的備存量十分充足,並再次提醒市民不需要囤積任何藥物,包括含「撲熱息痛」成分的藥物,更不必搶購個別品牌的藥物。有需要時,市民應諮詢醫護人員意見。

政府提醒禁轉售新冠口服藥

另外,近日有不少人轉售新冠口服藥,政府發言人提醒市民,現時兩款已註冊的新冠口服藥物(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及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只可向公私營醫療機構及醫生供應,病人只可經由註冊醫生按需要獲處方有關藥物。任何人非法管有、售賣或轉售新冠口服藥物,包括無償供應,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每項罪行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