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理大案9脫罪被告面臨上訴 律政司已就6案16人提同類申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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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19年11月連日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市民自發「營救」理大,導致激烈警民衝突。區域法院早前審理兩宗相關案件時,裁定合共9名被告暴動或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律政司就此以案件呈述方式,就9人的脫罪裁決提出上訴。連同這兩宗案件,律政司近月合共就6案16名脫罪被告提出同樣申請,當中包括民主黨主席羅健熙。

首案有8被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最近提出的兩宗案件,均涉及2019年11月理大衝突,首案涉及8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被告,他們分別為:羅曉峰、蔡希霖、杜俊興、鄧子健、彭永強、麥俊彥、周浩泓及葉自傑,原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非法集結。法官早前於裁決指,他們有機會是無辜的過路人,遂裁定罪名不成立。至於同案罪成的兩名被告陳以諾和陳杰風,其判刑押後至2月7日。

律政司提出新一輪的上訴申請,多人均涉及2019年11月理大[人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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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在另一案被裁脫罪

另一案則只有被告為歐育婷被裁定脫罪,她原被控於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歐在審訊時稱,因多次肚瀉及嘔吐,案發時正前往廣華醫院求醫,法官裁決時指,醫療報告顯示她有中度脫水,支持其說法,她可能是無辜的途人,裁定她罪名不成立。至於同案的被告陳思朗、朱兆輝、梁家樂和梁栢熙,則暴動罪成,押後至2月3日聽取辯方求情。

另5名上訴脫罪被告包括羅健熙

律政司近月亦先後就4宗反修例案件脫罪被告,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包括被控在理大外參與非法集結的民主黨主席羅健熙、 涉及灣仔暴動案的急救員楊光智和女學生湯嘉欣,以及涉及2019年11月「三罷」非法集結的被告梁永誠。

此外,林卓廷等人涉在2019年7月要一名市民刪手機照片案,林及女社工鍾凱研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已就提出上訴。

案件編號:CACC13、1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