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官指8名尖沙咀被捕者或屬路過 裁2名有裝備人士罪成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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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19年11月連日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市民自發「營救」理大,導致激烈警民衝突。10名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被捕的男子,早前否認非法集結受審。案件今(20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信納其中8名被告的辯解有可能是真的,有機會是無辜的過路人,裁定他們罪脫;另外兩人則因身上有與示威者身份吻合的裝備及衣著,亦沒有挑戰控方供詞的證供,裁定該兩人罪成,押後至2月7日判刑。

脫罪8人包括教師及學生

被告依次為陳以諾(20歲,學生)、羅曉峰(32歲,教師)、蔡希霖(20歲,學生)、杜俊興(31歲,侍應)、鄧子健(22歲,學生)、彭永強(31歲,地盤工)、陳杰風(26歲,無業)、麥俊彥(18歲,學生)、周浩泓(21歲,學生)及葉自傑(23歲,學生)。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非法集結。只有學生陳以諾,及無業男子陳杰風被裁定罪成,其餘8人罪名不成立。

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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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告正往殯儀館為母辦喪事

法官裁決時指,案中8名被告的辯解並非不合情理,他們有機會只是無辜過路人。例如,被告羅曉峰供稱案發時其母親過身不久,當日途經現場為到殯儀館處理其後事,並呈上死亡證、殯儀館報價單等;蔡希霖告稱到場是為了尋找弟弟,護目鏡也是準備給弟弟使用;作為健身教練的杜俊興指,當日約了一名學生在附近見面上課,身上等藍白單車頭盔、兩支單車專用電筒均是在踩單車時使用;麥俊彥則稱他當日與同學相約在附近的咖啡店溫習,現已到加拿大讀書的同學,亦特意回港作證,並呈上相關對話紀錄;法官因而裁定他們罪脫。

兩被定罪被告並無挑戰控方供詞

至於被告陳以諾及陳杰風,兩人當時全身黑衣、深衣打扮,身上攜有與示威者身份吻合的裝備,被告亦無任何挑戰控方說法的供詞。法官認為兩人當時必然聽到警方的警告,知道現場在發生非法集結,但仍身處現場不離去,終裁定兩人罪成。

案件編號:DCCC 854/ 2020